就在昨天, 民政部印發了《關於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民政領域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 指導各地完善低保標準制定和調整辦法, 確保各地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國家扶貧標準。
將利用3年時間, 集中治理“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 堅決查處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切實發揮農村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這次治理的重點:
一是腐敗問題:嚴肅查處農村低保中的“人情保”“關係保”問題。 嚴厲懲治利用職務便利貪污侵佔、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違法違紀問題。
二是作風問題:認真整改農村低保工作中作風漂浮、敷衍塞責、不敢擔當, 審核審批主體責任不落實, 對群眾申請推諉、刁難、不作為, 審核審批效率低下等問題。
據悉, 截至2018年2月底, 全國農村低保對象3940.6萬人, 農村低保標準為4301元/人/年, 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人數為460萬人。
還有一些省市實現了城鄉低保的統一。 今年2月, 北京市政府批准, 該市調整社會救助相關標準, 城鄉低保標準調整為家庭月人均1000元。
這個消息對於農村貧困戶來說是個好消息,
希望真正有需要的人抓緊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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