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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命毒師”製造運販冰毒1.5噸 涉毒團夥11人同堂受審

4月25日, 由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等11人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案在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等11人分別涉嫌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以及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 涉案毒品達1.58噸。 該案是防城港市迄今為止最大的一起毒品案件。

該團夥在韋某某位於上思縣叫安鎮家中建立制毒窩點, 丁某某傳授韋某某及其妻子梁某某等人制毒技術。 李某以及林某某在崇左憑祥市、寧明縣分別聯繫到買家“龍哥”和黃某某, 之後安排甘某某、黃某某等4人多次駕車將甲基苯丙胺送至憑祥市、寧明縣出售獲利。

2016年9月22日20時許, 李某和林某某聯繫好下家後, 梁某凱根據指示在韋某某家拿出30包甲基苯丙胺, 由甘某某、梁某生駕駛一輛銳志汽車將其中25包毒品運往憑祥市, 黃某某、黃某駕駛一輛奧迪汽車將另外5包毒品運往寧明縣,

林某某、梁某凱則駕駛一輛寶馬車在上述兩車前方探路, 不時向後兩車通報路面情況。 當晚, 當銳志車和奧迪車行駛至上思縣欽崇高速公路四方山隧道路段時被公安民警抓獲。 而後, 民警根據線索將該團夥的制毒窩點查獲, 在制毒窩點繳獲甲基苯丙胺成品70公斤、固液混合的半成品1.584噸, 以及制毒工具、制毒原料一批, 並先後將李某、丁某某等團夥成員抓獲歸案。

李某歸案前打電話暗示其父親李某某前往其位於上思縣某社區的房子中取衣服, 李某某取衣服時發現是53萬元現金。 在明知是毒資的情況下, 為躲避民警搜查, 他將該筆毒資連同此前從李某處找到的20萬元毒資, 一起裝入一農藥噴藥桶中,

並埋藏在自家甘蔗地中。 之後, 這筆毒資被民警繳獲。

法庭上, 公訴人通過出示書證物證、鑒定意見以及視聽資料及電子證據等大量證據證明該團夥所實施的犯罪行為。 檢察機關認為, 被告人李某等3人違反國法, 明知是毒品仍製造、販賣,

應當以販賣、製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丁某某等3人明知是毒品仍製造, 應當以製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甘某某等4人明知是毒品仍予運輸, 應當以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毒資仍窩藏、轉移、隱瞞, 應當以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 者:鄒優健

通訊員:楊宗春 溫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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