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睡醒就看到一個勁爆的消息, 吃冰棒就然吃出了老鼠。
夏天太熱了誰不吃個雪糕冰淇淋什麼的, 不過最近幾年經常報導出吃出蟑螂蟲子什麼的, 今天又看到了吃出一個老鼠。
要是我看到這玩意哪還有心思拍照, 立馬就扔掉了。
不過沖著這半根老鼠尾巴來看這個老鼠的個應該不小, 說不定是幾個小老鼠的媽媽。
楊小姐就去找超市了, 超市聯繫了廠家, 廠家說不排除這個可能, 所以答應賠償, 不過楊小姐要求賠償5萬, 這個廠家不答應了。 相關工作人員稱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楊女士最多可獲得賠償1000元。
對於吃出老鼠賠償的這個問題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