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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乘坐公車發生車禍 乘客受傷誰來賠

濟寧新聞網4月26日訊(記者 馬曼 張凱)公車已經逐漸成了城市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嘉祥縣黃亥鎮的魯先生在嘉祥縣城上班, 每天上下班都要乘坐公車, 但是前幾天, 公車出事了。

3月28日下午四點多, 魯先生乘坐嘉祥至黃亥的公車, 當行駛至梁寶寺的時候一輛大貨車迎面撞來。 堅持情景, 魯先生死命抓著離自己最近的扶手, 可還是受了傷。 魯先生:“在相撞的一瞬間, 我的胳膊當時就發顫, 人就起來了, 落下來之後, 我的鼻子彈在前面座位上, 車內人員都彈起一米多高, 當時我發現鼻子一熱全是血。 ”由於貨車的速度太快,

被撞的公車依然沒有停下。 魯先生:“當時貨車撞著公車向後倒退了三四十米, 公交被撞到了路南邊的溝裡, 車內一片恐慌, 乘客都爭先恐後的下車, 當時捏著鼻子就下車, 就感覺鼻子兩邊的血往外噴, 一張嘴就從嘴裡噴血, 身上臉上全是血。 ”

隨後, 現場有人撥打了急救電話, 魯先生等人被送往濟寧市第二人民醫院。 魯先生:“我們這一輛救護車去了四個人, 有一個腰部受傷的, 還有一個肋骨斷的, 我是鼻骨骨折, 就是這兩個部位骨折, 臉部都腫了, 住院了大約9天。 ”

住院期間, 魯先生多次給嘉祥汽車站撥打電話, 想讓對方墊付治療費, 但是遭到了拒絕。 魯先生:“我給汽車站打電話說能不能拿一部分錢, 他說等我們看完病之後,

讓我們自己墊付, 然後在處理, 我說你們負不負責, 他說負責。 ”

在醫院待了幾天, 魯先生出院了, 為了討要自己的醫療費, 他來到了嘉祥汽車站, 但車站給的說法, 讓他很不滿意。 魯先生:“他就說, 我們也是受害者, 你應該去告大貨車, 我們一同去告大貨車。 ”

對於嘉祥汽車站工作人員的這種說法, 魯先生不予認可。 魯先生:“當時我就想我坐的你汽車站的車, 你應該安全的把我送到目的地, 你有義務也有責任, 來保護我的安全, 當我出現傷亡的時候, 你有責任賠償, 我和大貨車因為不是直接關係, 有直接關係的是汽車站我應該去找汽車站。 ”

那麼, 對於乘坐公車, 乘客受傷, 汽車站到底是什麼態度又該如何處理呢?我們和魯先生一起來到了嘉祥汽車站。

嘉祥汽車站副站長楊克:”事故發生後, 咱們積極的配合交警, 交警隊包括處理, 現在交警隊已經出具責任認定了, 劃分責任判定我方和咱們車上乘客 無責任, 到交警隊簽訂責任認定的時候, 給我們車上的旅客, 都留下了聯繫方式, 給他們說好留好原始單據, 咱這邊也是積極的聯繫律師, 聯繫法院, 現在咱們這個案件已經到了訴訟階段。 ”

那麼, 魯先生所說的讓所有受傷乘客一起去起訴大貨車是怎麼回事呢?嘉祥汽車站副站長楊克:“下一步諮詢律師以後, 是否和車上乘客, 共同的起訴對方, 那就看下一步怎麼操作, 開庭時間還沒定, 因為前天剛剛立了案。 ”

受傷乘客怎樣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賠償呢?我們來聽一下律師的說法。

律師楊力:“根據合同法, 乘客一旦上車, 與運輸公司就形成了客運合同關係, 運輸公司有義務將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乘客可依據客運合同關係, 直接要求運輸公司賠償。 ”

另外, 大貨車由於過錯, 與公共汽車相撞, 造成乘客受傷, 乘客也可按照侵權案由, 要求大貨車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 是按照客運合同要求運輸公司賠償, 還是按照侵權要求大貨車賠償, 乘客有選擇權, 但只能要求賠償一份。 當然, 運輸公司先賠償後, 也有權向大貨車追償。

目前,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 魯先生已經開始走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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