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4月26日12時18分訊近日, 駕駛員駱某駕駛公車經過渝中區一號橋時, 一名小男孩突然跌倒, 向道路側翻出去。 駱某緊急制動有效避免了小男孩受到更大傷害。 目前, 意外事故僅造成腳部輕微骨折。
4月21日, 6歲的張某某由媽媽帶領外出參加興趣班學習。
監控錄影顯示, 當天13時50分, 小男孩走到一號橋主幹道邊的人行道後掙脫媽媽的手, 蹦蹦跳跳地向前跑去, 不慎腳絆倒道路邊防撞護欄, 瞬間身體失去重心後向道路側翻出去。 碰巧駱某駕駛的公交大客車靠道路右側車道正常行駛經過此處, 側翻後小男孩的腳碰到大客車的右側車身落跌倒在道路右側車道邊,
經醫院檢查, 張某某腳有輕微骨折, 其餘均無大礙。 據現場處置的渝中區交巡警支隊事故大隊李警官介紹, 事故發生後, 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工作, 同時調取了視頻監控, 發現大客車駕駛員正常行駛途中發現小孩跌落路面後, 緊急制動才避免了受到更大傷害。 交巡警認定這是一場意外交通事故。 經協商, 雙方當事人對事故情況無異議, 共同墊付小男孩治療費用, 心平氣和地處理善後事宜。
渝中交巡警提醒廣大家長朋友, 在帶未成年子女外出時, 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遇有車輛經過時, 家長要牽著小孩手, 防止出現意外情況發生;
2、經常教育子女在人行道內行走或靠路邊行走。 不要在道路兩側嬉戲、追逐或長時間逗留。 不要突然橫過道路;
3、教育子女應注意觀察道路上車輛的行駛動態, 當聽到後方來車鳴喇叭時, 要儘量靠邊行走, 同時轉頭觀察車輛行駛情況, 隨時防範意外;
4、教育子女在道路兩邊居住的中小學生不要在道路兩側玩耍, 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更不得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
5、教育子女橫過道路時, 必須從人行橫道、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通過人行橫道時, 要注意觀察來往車輛, 加強自身安全防範;
6、教育子女通過設有交通信號燈和人行橫道的路口時, 應當注意觀察人行橫道指示燈, 在綠燈亮時通行。
7、教育子女橫過道路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 三次確認保安全, 即;左看, 確認近處無駛來車輛;再右看, 確認遠處無車輛通過;再次左看確認安全, 才能迅速安全通過。
同時, 交巡警也提醒各位駕駛員朋友, 行車時遇有路邊玩耍的小朋友時, 一定要減緩車速, 切勿違法變更車道、超速行駛等, 如有必要請開啟雙閃燈, 安全駕駛、文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