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 4月28日,
記者從西寧市城東區獲悉,
針對海亮大都匯建設專案施工中存在的大氣、噪音污染等問題以及該專案在接到整改通知後拒不整改、私拆封條進行施工的問題,
經由城東區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城東區建設局、環境保護局、安監局、市公安局城東分局組成的聯合執法工作組調查,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
依法決定對該專案施工用電進行查封,
對該專案施工方處以3萬元罰金,
並對該專案施工方兩名管理人員處以行政拘留。
據瞭解,
在工作中,
城東區各執法部門發現西寧海亮大都匯建設專案未嚴格按照大氣污染治理“五個百分百”標準實施並存在噪音擾民現象,
在多部門口頭告知、下達整改通知書無效後,
4月27日,
城東區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城東區建設局、環境保護局、安監局、市公安局城東分局組成的聯合執法工作組對該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查辦,
目前,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
城東區建設局已查封西寧海亮大都匯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因違反《西寧市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
未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擅自施工產生噪音影響周邊居民,
城東區環保局依據《西寧市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對施工方天易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處以3萬元處罰金;經城東公安分局審查,
該項目施工方天易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員段某、何某對已查封的工地配電箱及挖掘機上的多條封條私自撕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十九條第四項規定,
現已給予段某、何某二人各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