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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發佈

新華網貴陽4月29日電(周遠鋼)《貴州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4月28日向社會發佈, 提出用三年左右時間, 總結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礦業權出讓貴州經驗, 建成“競爭出讓更加全面, 有償使用更加完善, 事權劃分更加合理, 監管服務更加到位”的礦業權出讓制度。

據介紹, 貴州是國家確定的6個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省份之一。 在貴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下, 貴州省國土資源廳以《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方案》為綱, 結合貴州礦業權管理工作實際, 牽頭編制完成了貴州的《實施方案》,

並以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

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赤兵表示, 《實施方案》細化了改革內容, 使之在改革工作中更具有操作性。 主要變化是將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與貴州省“三大戰略行動”有機銜接, 吸納了貴州2012年以來資源配置改革取得的成果。 《實施方案》針對貴州省需要改革的突出問題, 從完善礦業權競爭出讓制度、嚴格限制礦業權協議出讓, 承接、下放審批許可權, 強化監管服務等三大點16個方面進行探索。 如在創新礦業權經濟調節機制方面, 將充分利用經濟手段有效遏制“跑馬圈地”、“圈而不探”現象, 全面調整探礦權占用費收取標準, 建立累進動態調整機制。

《貴州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發佈會現場。 新華網 周遠鋼 攝

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貴州《實施方案》的制定對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進一步完善礦業權管理, 有序推進貴州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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