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後不能開車
這是眾所周知的法律常識
但偏偏有人以身試法
甚至試圖用網路段子教的“歪招”
蒙混過關
近日, 北京延慶發生一起類似的酒駕案件。
張某掏出車裡的半瓶白酒,
“咕咚咕咚”,
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
整個動作可謂是一氣呵成
喝完之後,
張某還對交警說:
“你們怎麼證明我酒駕了?
我現在才喝的酒。 ”
段子裡的歪招,
你以為法律治不了你嗎?
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印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 為逃避法律追究, 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 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
結果, 張某被帶回交警大隊調查
後經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法院以危險駕駛罪
判處張某拘役2個月
並吊銷駕駛證、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網友聲音
總而言之, 朋友們謹記。
首先, 千萬千萬不要酒駕!
其次, 不要向醉酒的人員出借車輛,
不要向駕駛員強行勸酒,
不要指派、脅迫醉酒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
否則將會受到法律制裁。
趕緊擴散給身邊的“老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