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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億中央資金支持內蒙古建設33個醫療專案

根據自治區下發的《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監管的通知》, 今年中央支持內蒙古自治區7.8億元, 建設33個衛生基礎設施項目。

通知指出, 中央預算內投資主要安排實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 重點支援疑難病診治工程、旗縣醫院建設、婦幼保健機構建設、血站建設、資訊化建設和蒙醫藥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

通知強調, 自治區組織專業力量圍繞專案建設各環節, 以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執行為重點, 對監管對象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建設手續是否齊全規範, 建設進度是否符合投資計畫要求, 建設資金是否及時到位, 資金使用是否規範;建設內容、規模、標準、籌資方式等與批復是否相符;專案資訊和進度資料上報是否及時、準確、完整等。 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核查, 提出整改意見, 督促整改, 對發現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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