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舉國上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時刻, 條例的獲批對我市踐行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 積極發揮立法引領作用, 堅定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共生的綠色發展之路, 傳承綠色基因, 大力實施生態文明工程、建設美麗首府具有重要意義。
保護古樹名木刻不容緩
呼和浩特有著悠久的歷史, 是華夏文明的發祥地之一, 前人給我們留下了眾多的古樹名木。 古樹是指樹齡在一百年以上的樹木(樹齡500年以上的古樹為一級, 樹齡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古樹為二級, 樹齡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古樹為三級),
近年來, 我市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古樹名木。 為進一步摸清全市古樹名木資源總量、種類、分佈狀況, 保護好這一稀缺資源, 市綠化辦於2014年6月到2015年底, 對全市各個旗、縣、區的古樹名木進行第三次普查, 並現場拍攝圖片資料, 基本搜集整理完目前發現的全市古樹名木資料, 形成了較完整的古樹名木紙質和電子檔案, 基本掌握了全市4500多株古樹名木資源種類、分佈、生長等狀況。 根據普查結果, 全市現存百年以上散生古樹112株(其中:一級古樹4株, 二級古樹15株, 三級古樹93株), 名木3株, 分屬13科19屬, 古樹群8處, 樹種以榆樹、楊樹、松柏類居多, 有呼市地區比較稀少的140多年樹齡的古楓樹和300年樹齡的古文冠果,
雖然我們對部分古樹名木採取了一些保護措施,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從整體上看, 形勢堪憂。 古樹名木養護責任沒有落到實處, 有些古樹名木處於無人管護狀態;資金短缺, 衰萎、瀕危的古樹名木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復壯和搶救;古樹名木保護範圍不夠明確;保護意識不強, 存在擅自移植、隨意砍伐的現象,
用法治推進古樹名木保護
2015年8月17日, 市政府正式頻布了《呼和浩特市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管理辦法》, 對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的界定劃分、安全保護、經費來源、砍伐移植等進行明確規定,
2017年年初,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畫的安排, 市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條例草案起草工作。 在條例制定過程中, 農委堅持科學立法, 民主立法,
一次次徵求吸納意見,一場場嚴謹的論證,經過反復打磨推敲,力求出臺的條例經得起時間的檢驗,為我市古樹名木保護提供重要的方向引領和指導作用。
依法保護古樹名木在路上
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對執法主體、古樹名木認定的程式、管理內容、保護範圍、養護責任和要求、古樹後備資源的確定、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
針對現行管理體制下有關部門對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權責範圍劃分不夠明確的問題,條例中規定,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以外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和執法工作;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以內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主管部門負責執法工作,這樣規定符合我市管理工作實際情況。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人類必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古樹名木是自然的見證,保護古樹名木就是保護我們自己。保護古樹名木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要依靠公眾力量,共同做好保護工作。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古樹名木的養護責任人,並明晰古樹名木主管部門與養護責任人的養護責任和要求,確保養護責任落實到位。探索利用現代科技對古樹名木進行監管,逐步建立古樹名木資源電子資料庫,推廣網路監測,即時掌握生長動態,讓更多的人隨時瞭解古樹名木的情況。同時,我們還應該借鑒其他城市有效保護古樹名木的成功經驗,針對種類稀有、樹齡較長、長勢不佳等重點古樹名木產地環境、生長狀況和樹種習性,制定緊急救助措施和異常狀況處置運行機制,對珍貴的古樹名木實行系統化、精細化和科學化保護。
一座城市的修養、氣質與她的文化積澱息息相關,古樹名木是自然意象與人文精神的交織,體現著城市的厚重和文明。有關部門要不斷探索經驗,採取多種措施,利用各種載體,開展多種形式宣傳,使全社會都來珍惜、關心和保護古樹名木並成為自覺的行動,不負歷史托負,傳承好我們沉靜的歷史,守住我們的精神家園,讓千年綠色文明延續。
立法是基石,執行是關鍵。該條例即將於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呼和浩特市的古樹名木必將在條例的護佑下枝繁葉茂。 (沙立青)
2017年12月14日,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二審。一次次徵求吸納意見,一場場嚴謹的論證,經過反復打磨推敲,力求出臺的條例經得起時間的檢驗,為我市古樹名木保護提供重要的方向引領和指導作用。
依法保護古樹名木在路上
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對執法主體、古樹名木認定的程式、管理內容、保護範圍、養護責任和要求、古樹後備資源的確定、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
針對現行管理體制下有關部門對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權責範圍劃分不夠明確的問題,條例中規定,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以外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和執法工作;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以內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主管部門負責執法工作,這樣規定符合我市管理工作實際情況。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人類必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古樹名木是自然的見證,保護古樹名木就是保護我們自己。保護古樹名木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要依靠公眾力量,共同做好保護工作。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古樹名木的養護責任人,並明晰古樹名木主管部門與養護責任人的養護責任和要求,確保養護責任落實到位。探索利用現代科技對古樹名木進行監管,逐步建立古樹名木資源電子資料庫,推廣網路監測,即時掌握生長動態,讓更多的人隨時瞭解古樹名木的情況。同時,我們還應該借鑒其他城市有效保護古樹名木的成功經驗,針對種類稀有、樹齡較長、長勢不佳等重點古樹名木產地環境、生長狀況和樹種習性,制定緊急救助措施和異常狀況處置運行機制,對珍貴的古樹名木實行系統化、精細化和科學化保護。
一座城市的修養、氣質與她的文化積澱息息相關,古樹名木是自然意象與人文精神的交織,體現著城市的厚重和文明。有關部門要不斷探索經驗,採取多種措施,利用各種載體,開展多種形式宣傳,使全社會都來珍惜、關心和保護古樹名木並成為自覺的行動,不負歷史托負,傳承好我們沉靜的歷史,守住我們的精神家園,讓千年綠色文明延續。
立法是基石,執行是關鍵。該條例即將於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呼和浩特市的古樹名木必將在條例的護佑下枝繁葉茂。 (沙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