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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醒:這10種“投資、理財”項目得警惕

4月23日, 公安部經偵局局長王志廣在2018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表示, 2017年, 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餘起, 發案數呈現高位運行態勢。 重特大案件多發, 2017年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達50起。

王志廣表示, 非法集資波及的領域日漸廣泛, 商品行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 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 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 跨界特徵更加突出, 傳染積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 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 有的案件中超過半數參與者為老年人, 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 幾乎血本無歸。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 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 務必警惕: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 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帳戶、境外帳戶繳納投資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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