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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達華|這種“斜杠”惹不起,能扣你3分、6分、甚至12分!

楚天都市報記者吳昌華

“斜杠”這個詞突然火了一陣, 不知道被誰賦予的意思, 指那種擁有頭銜、多種職務、多種身份, 以至於必須使用斜杠來分隔。

“斜杠”=很牛的人, 是對成功人士的尊稱。

有新司機問暢達華, 馬路上也有一種“斜杠”, 跟斑馬線很像, 也是一根根白色平行線, 但它是斜的, 通常長這副模樣↑↑。 它是什麼意思?

在駕校學得扎實的司機知道, 這種“斜杠”不是斑馬線, 它的學名叫導流線。

但你知道嗎, 這種“斜杠”特別厲害, 如果以為它是斑馬線或者安全島, 可以在這裡停個車, 將會遭受重大損失。

暢達華研究發現, 在這種“斜杠”上壓線、停車, 竟然能被扣3分、扣6分, 甚至扣光12分!

小心“斜杠”!它是禁止標線

二環線尤李立交的一處匝道分岔口,

一輛藍色小車停在“斜杠”內, 一動不動。

顯然, 這輛車違法停車了。

在“斜杠”內停車的, 司機們時不時就能看到, 有時會覺得它礙事, 有時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也像這樣停一會兒, 接打個電話什麼的, 可以嗎?

交警蜀黍說:絕對不行!

司機們誤會“斜杠”, 是因為它長得很像斑馬線, 別的車都不走, 很像一個“安全島”……

“斜杠”的學名是導流線, 作用是分隔行車線路, 對機動車起到管制、引導、警示作用, 避免車流衝突, 減少交通事故。 它通常設置在交叉路口、匝道口、出入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導流線屬於禁止標線的一種, 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駛, 不得壓導流線或越過導流線, 更不能停在導流線區域內。

車輪壓越導流線, 或者在導流線內停車,

按照違反禁令標誌交通違法, 扣3分, 處100-200元罰款。

看看這些車↑↑, 紮堆停在“斜杠”內, 把“斜杠”當成停車場, 唉, 在駕校裡學得不扎實, 欠缺知識呀!

厲害了!最多能扣光12分

一般的違法停車, 往往不扣分, 只罰款100-200元。 但在“斜杠”內停車, 至少要扣3分, 甚至被扣6分, 更甚者被扣光12分!

扣6分, 甚至扣光12分的情形, 出現在高速公路上。

據《華西都市報》報導, 2016年1月16日中午, 民警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寶馬轎車停在導流線區域內↑↑, 上前查看發現駕駛員睡得正香。 駕駛員被叫醒後, 說, 感覺有點困, 看到這裡路面有白色線條, 以為是停車區。

高速交警表示,導流線區域是高速公路違停頻發區,很多駕駛員認為,這是供臨時停車的安全地帶,不時有人停下打電話、詢問路況、休息等。根據《四川省高速公路條例》規定,導流線區域也屬於應急車道,因此,在導流線上違停,不再以“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元、記3分,而是視為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罰款200元、記6分,如果是營運客車,司機將被記12分。

近日,河南高速交警公佈了一起類似案例。

今年3月8日21時39分,漯河南洛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巡邏發現一輛京P牌號的小轎車停在匝道與主線交接處的“斜杠”三角區域內↑↑。民警立即下車查看,駕駛員正在駕駛室睡覺,全然不覺危險,得知要被處罰,立即下車與民警理論,稱自己的車停在“導流區”內,不存在違法,感覺很冤枉。

民警告知駕駛員,該處的白區域不是所謂的“停車區”而叫“導流區”,起到提示和引導車輛的作用,嚴禁任何車輛佔用。聽到民警一番解釋,駕駛員這才恍然大悟,接受了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顯然,河南高速交警也把高速公路上的導流線區域理解為應急車道。

暢達華檢索相關報導發現,據不完全統計,除了四川、河南,浙江、甘肅、廣東等省份的高速交警,也對“斜杠”內違法停車視同違法佔用應急車道,一次記6分(營運客車記12分)。

“斜杠”惹不起啊,童鞋們!

“幸運”的是,湖北高速交警對於“斜杠”內違法停車,按違反禁令標誌處罰,記3分罰款100元。

據非正式消息,湖北高速交警也曾按照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處罰過“斜杠”內停車,有很多司機喊冤。高速交警部門研究發現,高速公路上的“斜杠”算不算應急車道,國家和湖北的法律法規並無明確規定。好吧,在湖北省內,目前只記3分罰款100元。

但司機們還是別大意,3分也是分呐!

如果習慣搞壞了,一腳油門到了河南或其它處罰更嚴的省份,那就是要扣6分、12分!

按說,“斜杠”屬於全面禁止停車的標線,而應急車道是有條件禁止停車。在故障等緊急情況下,開啟雙閃燈、擺放好三角牌警示標誌,應急車道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斜杠”內沒有可以停車一說,“斜杠”內停車的性質應比佔用應急車道更嚴重,為什麼只記3分呢?看來這裡有個小小的漏洞。

暢達華不知道,公安部交管局會不會對高速公路“斜杠”違停如何處罰作出明確的界定。

高速交警表示,導流線區域是高速公路違停頻發區,很多駕駛員認為,這是供臨時停車的安全地帶,不時有人停下打電話、詢問路況、休息等。根據《四川省高速公路條例》規定,導流線區域也屬於應急車道,因此,在導流線上違停,不再以“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元、記3分,而是視為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罰款200元、記6分,如果是營運客車,司機將被記12分。

近日,河南高速交警公佈了一起類似案例。

今年3月8日21時39分,漯河南洛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巡邏發現一輛京P牌號的小轎車停在匝道與主線交接處的“斜杠”三角區域內↑↑。民警立即下車查看,駕駛員正在駕駛室睡覺,全然不覺危險,得知要被處罰,立即下車與民警理論,稱自己的車停在“導流區”內,不存在違法,感覺很冤枉。

民警告知駕駛員,該處的白區域不是所謂的“停車區”而叫“導流區”,起到提示和引導車輛的作用,嚴禁任何車輛佔用。聽到民警一番解釋,駕駛員這才恍然大悟,接受了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顯然,河南高速交警也把高速公路上的導流線區域理解為應急車道。

暢達華檢索相關報導發現,據不完全統計,除了四川、河南,浙江、甘肅、廣東等省份的高速交警,也對“斜杠”內違法停車視同違法佔用應急車道,一次記6分(營運客車記12分)。

“斜杠”惹不起啊,童鞋們!

“幸運”的是,湖北高速交警對於“斜杠”內違法停車,按違反禁令標誌處罰,記3分罰款100元。

據非正式消息,湖北高速交警也曾按照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處罰過“斜杠”內停車,有很多司機喊冤。高速交警部門研究發現,高速公路上的“斜杠”算不算應急車道,國家和湖北的法律法規並無明確規定。好吧,在湖北省內,目前只記3分罰款100元。

但司機們還是別大意,3分也是分呐!

如果習慣搞壞了,一腳油門到了河南或其它處罰更嚴的省份,那就是要扣6分、12分!

按說,“斜杠”屬於全面禁止停車的標線,而應急車道是有條件禁止停車。在故障等緊急情況下,開啟雙閃燈、擺放好三角牌警示標誌,應急車道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斜杠”內沒有可以停車一說,“斜杠”內停車的性質應比佔用應急車道更嚴重,為什麼只記3分呢?看來這裡有個小小的漏洞。

暢達華不知道,公安部交管局會不會對高速公路“斜杠”違停如何處罰作出明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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