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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MOM部長卸任 在他任職期間工作準證(EP)發生了哪些變化?

昨天, 新加坡內閣進行了本屆政府至今最大規模的職務調整。 其中, 新加坡MOM部長林瑞生卸任, 楊莉明繼任其成為新的人力部長。

林瑞生在2015年接任人力部長, 到如今卸任, 將近三年的時間, 讓我們一起來盤點下, 這位部長在任期間, 新加坡的EP政策都發生了哪些變化?

提高EP申請的最低額度

從2017年1月1日起, EP准證申請的最低額度從$3300提高到$3600。

從2018年1月1日起, EP月薪最低6000起才可以給配偶/小孩申請DP(家屬准證);月薪最低12000起才可以給父母申請LTVP(長期探訪准證)。

進一步收緊EP申請政策

從2017年7月起, 本地員工薪水必須超過1100元, 才能被當成“全職員工”。 這個數額將在今年7月上調到1200元。 因為公司雇傭2-3名本地員工, 才可以申請到一個EP名額, 這也就意味著EP(特別是自雇EP)的申請標準進一步提高。

2017年初, 人力部對50家沒認真考慮雇用本地求職者的公司採取行動, 這些公司的多達500份就業准證(EP)申請不獲批准, 以對其他企業起警戒作用。

EP有了正式的法律保障

雇傭法令獲修正以涵蓋所有專業人士, 讓月入超過4500元的專業人士、經理和執行員(PME), 也在法律上享有公共假期、病假、準時收到薪水和糾正不當解雇等基本權利。 而很多EP人士都涵蓋在這一薪資範圍內。

國家法院2017年4月1日成立雇傭糾紛索償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s, 簡稱ECT), 讓更多工作人士, 尤其是專業人士、經理和執行員(PME)有更便捷途徑解決雇傭糾紛。

下面我們說一下關於EP的事情。

EP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EP是新加坡政府為吸引更多外籍的專業技術人才來新就業而簽發的工作準證,

也是新加坡人力部頒發的等級最高的工作準證。 簽發後, 申請者在居留期間無出入境限制, 准證到期後只要申請者仍被雇傭即可續簽。

01

分類

根據申請者在公司身份的不同, 就業准證分為自雇就業准證和普通的就業准證。 二者的區別是:如果申請者擁有公司股份並以股東身份申請即為自雇就業准證, 如果申請者以員工身份申請即為普通的就業准證。

02

申請要求

1.申請人

a.本科或以上學歷(工作經驗豐富的大專也可以考慮)

b.公司開出至少3600新幣的月薪

c.有一定工作經驗

2.公司條件

a.公司有正規商業租賃合同

b.公司雇傭2-3名本地員工, 並且有公積金(CPF)繳納證明

c.有銷售單據或者銷售合同

EP在新加坡經營公司

a.持EP准證(作為股東)可以在新加坡註冊公司, 這其中包括註冊為“個體戶”“董事”“合夥人”“秘書”, 也就是說在註冊公司的時候, EP可以做董事, 也可以做秘書。

b.EP可以做股東, 但不可參與公司運作。 (除非EP是在此公司申請的)

c.除非是EP准證掛鉤公司, 否則EP不可以做其他公司董事。

申請DP/LTVP(家屬准證)和PR

1.DP

EP月薪超過6000新幣, 可為配偶/21歲以下未成婚的小孩(包括法定養子/女), 申請DP。

2.LTVP

EP月薪超過6000新幣, 可為配偶(Common Law)/超過21周歲的未婚殘疾子女/未滿21周歲的未婚繼子女申請LTVP。

EP月薪超過12000新幣, 可為父母申請LTVP。

3.PR

可直接申請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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