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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自證其罪 科恩引“第五修正案”

【僑報編譯陳沉4月25日報導】週三(25日), 一直以來擔任特朗普總統私人律師的邁克爾•科恩(Michael Cohen)向法庭提交陳述, 申明要在給豔星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封口費案件中援引憲法第五修正案, 啟用拒絕自證其罪的權利, 以免陷入“偽證”之彀。

據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 科恩在向洛杉磯地方法院呈遞的報備檔中寫到, 聯邦調查局(FBI)突襲了他的住所、辦公室和賓館房間, 拿走了“歸我所有的各類電子設備和檔”。

科恩提交這一聲明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丹尼爾斯的起訴被暫時擱置。

處理此案的法官奧特羅(S. James Otero)上周表示, 在做出裁決之前,

他需要聽到科恩的親口證明。

丹尼爾斯的律師阿文納提(Michael Avenatti)稱科恩的聲明是“令人震驚的進展”。

“在我們國家的歷史上, 從來沒有過哪位律師為現任總統援引第五修正案, 還是為了與總統有關的事。 ”阿文納提在推特(Twitter)上發文說到:“尤其是在邁克擔任特朗普先生的‘了事人’超過十年的情況下, 這尤其令人震驚。 ”

阿文納提告訴CNN:“……你可以假設下, 如果一位目擊證人沒有援引第五修正案賦予他的權利, 而是回答了問題, 但答案會讓他/她牽連其中, 沒有積極的作用的話, 那就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了。 ”

負責此案的奧特羅法官需要確定, 聯調局的紐約突襲和丹尼爾斯提起訴訟的民事案件是否存在大面積的交集。 在那起案件中,

丹尼爾斯希望讓科恩支付給她13萬美元封口費的合同作廢, 而後者那樣做是為了讓丹尼爾斯對2006年特朗普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事情緘默其口。 不過根據白宮的說法, 特朗普否認曾與丹尼爾斯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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