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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風法院:恢復河灘原狀 呵護綠水青山

黃岡新聞網(通訊員戴夢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4月26日, 團風法院與水利局協作, 執結一起行政非訴審查執行案件, 恢復了河灘原生態,

保證了防洪安全。

曹某兄弟二人為團風鎮金雞山村的村民, 他們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許可, 擅自在河灘地開挖魚池,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相關規定, 團風縣水利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採取補救措施, 不能影響防洪安全;2、並對其進行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生效後, 曹某兄弟未履行, 縣水利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後, 對罰款部分已執行。 但補救措施的執行難度較大, 法院組織水利局及曹某兄弟多次協商達成共識。 4月26日, 團風法院執行局局長劉秋元帶隊, 與水利局工作人員一起到現場監督此案的被執行人曹某兄弟將擅自開挖的河灘恢復原狀。 負責實施此次補救措施的相關負責人及挖掘機也到達現場。

在河灘恢復工過程中, 被執行人曹某的父親趕到了現場, 曹父情緒激動, 試圖阻止河灘恢復工作。 法院執行局局長及執行人員上前去勸解曹父, 情法並重地向曹父宣講相關法律知識, 表明河灘恢復工作是合法執法行為, 阻礙人民法院依法執行將要承擔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在執行人員的勸解下, 曹父態度轉變, 河灘恢復工作得以順利繼續進行。 至4月28日河灘恢復已完成。

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收官之年, 團風法院將繼續強力推進執行工作, 打贏這場攻堅戰, 為人民交一份滿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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