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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終於出招整治校園借貸:禁止向未滿18歲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近年來, 各種網路借貸平臺開始在各大高校流行, 花樣繁多的收費標準, 高到離譜的利息, 本金、利息加上高額的逾期滯納金,

讓一些消費自製力弱的學生開始拆東牆補西牆, 一步步深陷校貸泥潭……

由於經濟尚未獨立, 根本無力償還網貸, 有的學生自殺, 有的學生選擇賣淫, 有的學生四處躲債, 更有甚者連累了整個家庭, 一時之間深受網貸侵害的大學生不計其數。

大家在同情當事人, 指責網貸機構的同時, 也在呼籲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文件, 管理整治這些網貸機構。

終於, 4月10日, 銀監會出手整治校園借貸, 提出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在銀監會發佈的《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中, 指出要穩妥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治理, 促進合規穩健發展。 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持續推進網路借貸平臺(P2P)風險專項整治。 嚴格執行《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和備案登記、資金存管等配套制度, 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 穩妥推進分類處置工作, 督促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加強整改, 適時採取關、停、並、轉等措施。

二是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工作。

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行銷範圍, 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不得進行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 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

三是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 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應依法合規開展業務, 確保出借人資金來源合法, 禁止欺詐、虛假宣傳。 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有關規定, 不得違法高利放貸及暴力催收。

現今, 大學生作為新一代的消費群體, 可謂是市場的一支主力軍。 大學生消費欲望強, 但是其經濟並未獨立, 每月從父母那要來的生活費難以支撐自己日益膨脹的購買欲望。

剛好校園網貸的出現, 大學生自身社會能力不足,

對網貸認識不清, 借助網貸, 大學生們能夠購買自己原來難以買得起的商品, 解決了部分大學生想買而買不起的現狀, 所以校園網貸才一時之間在校園裡風靡起來。

有資料顯示, 2016年, 面向大學生的互聯網消費信貸規模已突破800億元。 在校學生只需提交個人身份證號、所在院校、入學年份、學號、專業等個人資訊註冊及驗證, 然後線上錄製簽約視頻後, 簡單地操作就可以在網路平臺獲得幾千甚至上萬元的學生貸款。

一些網貸公司為拓展業務, 風險把控不嚴, 貸款審核更是形同虛設, 部分網貸平臺甚至惡意放貸, 編織出“服務費”、“逾期費”、“催收費”等等陷阱, 通過各種方式催收本金利息, 謀取暴利。 據《南方都市報》的報導稱,

校園網貸的年利率最高達2000%。

那麼, 如何防控“校園網貸”的風險呢?

監管部門加強校園借貸的監管

鑒於校園網路借貸方面迄今沒有一套嚴格的標準, 建議政府加快立法, 對借貸平臺的資金監管、資質審核、資訊共用、監管主體等做出詳盡的規定, 完善網路貸款平臺的配套法規或抓緊其他規範性檔的制定,規範校園貸市場。同時監管部門要監管到位,執法到位,堅決取締具有欺詐性、不合規的校園貸平臺。

監管趨嚴,校園網貸的監管方針縱覽

2015年12月28日,中國銀監會發佈《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據悉這是中國官方第一次對網路借貸行業釋放具體的監管思路。

2016年4月,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即時預警機制,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應對處置機制。

2016年9月,教育部頒佈《關於開展校園網貸風險防範集中專項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校要做好大學生參與“校園網貸”的教育引導工作和風險防控工作。

2016年10月,銀監會相關人員在《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公佈後表示,明確將校園貸作為整治重點,對涉嫌暴力催收、發放高利貸等違法違規機構採取暫停校園網貸業務。

2017年4月,銀監會發佈《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要穩妥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治理,促進合規穩健發展。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完善行業自律體系

網路借貸平臺之間需要加強資訊共用,以防多頭借貸;

同時,加強借貸平臺的清理、整治與行業自律,讓費率、逾期費用、服務費等費用都更加公開透明,約束行業規範化發展,切實發揮校園網貸的積極作用。

教育學生培養安全防範意識

學校和社會應加強對大學生基礎金融知識的教育,謹慎使用個人資訊,提高學生風險意識。大學生只有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識、消除懵懂的借貸心理,才能理性借貸,健康理財,不被一時的享樂衝昏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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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中國銀監會發佈《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據悉這是中國官方第一次對網路借貸行業釋放具體的監管思路。

2016年4月,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即時預警機制,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應對處置機制。

2016年9月,教育部頒佈《關於開展校園網貸風險防範集中專項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校要做好大學生參與“校園網貸”的教育引導工作和風險防控工作。

2016年10月,銀監會相關人員在《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公佈後表示,明確將校園貸作為整治重點,對涉嫌暴力催收、發放高利貸等違法違規機構採取暫停校園網貸業務。

2017年4月,銀監會發佈《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要穩妥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治理,促進合規穩健發展。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完善行業自律體系

網路借貸平臺之間需要加強資訊共用,以防多頭借貸;

同時,加強借貸平臺的清理、整治與行業自律,讓費率、逾期費用、服務費等費用都更加公開透明,約束行業規範化發展,切實發揮校園網貸的積極作用。

教育學生培養安全防範意識

學校和社會應加強對大學生基礎金融知識的教育,謹慎使用個人資訊,提高學生風險意識。大學生只有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識、消除懵懂的借貸心理,才能理性借貸,健康理財,不被一時的享樂衝昏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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