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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縣公安局採取 “一二三四”措施全面推進執法辦案場所建設

岐山縣公安局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和省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部署, 保障執法安全, 提升執法效能, 局黨委高度重視執法辦案場所升級改造工作, 結合本局實際, 採取“一二三四”工作措施, 全面推進執法辦案場所升級改造工作, 確保按期完成省廳、市局的任務。

一、確定“一個目標”, 加強警種合作。 岐山縣公安局以建設“省內領先、全國一流”的執法辦案為總體目標, 高標準定位, 高品質完成, 著力建成案件集中辦理、警種合成作戰、同步審核監督, 全要素、全流程管理的“一站式”執法辦案模式,

全面建成空間集中、功能齊全、銜接流暢、管理集約的標準化、資訊化、智慧化和規範化的執法辦案中心。 實現各警種資訊共用共融, 加強警種之間的合作, 形成工作合力。

二、堅持“兩個原則”, 加強管理使用。 一是堅持實用性原則。 岐山縣公安局在認真學習省廳、市局的工作要求同時, 充分結合本地實際情況, 縣局黨委書記、局長黃暉多次調研辦案場所升級改造工作, 認真聽取執法辦案單位、法制、督察等部門的意見, 以省廳、市局的建設要求為標準, 同時要以民警在執法辦案中的問題為導向, 堅持以實用性為原則, 制定設計辦案中心改造方案。 二是堅持安全性原則。 執法辦案場所必須確保安全性, 岐山縣公安局在升級改造中始終堅守這一紅線,

任何一處的改造, 首先考慮的就是安全性,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 要重新設計, 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設備要及時更換, 將嫌疑人帶進辦案區, 確保辦案區每一處都不引發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是實現“三個管理”, 加強規範運行。 一是實現專業化管理。 岐山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辦案中心專業化管理工作, 實行“審”、“辦”分離, 他們將在全域抽調法律過硬、業務精通的民警和輔警組建專業隊伍, 並進駐執法辦案中心從事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實行中心管理和執法辦案相分離, 辦案民警負責將嫌疑人帶進辦案中心和審問工作, 管理民警對嫌疑人進行登記, 人身安全檢查, 配發手環, 製作法律文書和刻制光碟等工作,

同時, 法制部門進行全程網上巡查和實地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予以改正。 二是實現智慧化管理。 岐山縣公安局將全面建立智慧執法辦案輔助管理系統, 實現訊(詢)問語音轉寫系統和智慧筆錄系統建設, 從將嫌疑人帶入辦案區到離開, 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影, 全流程時間軸可塑式管理, 圖像化展示辦案中心各類資料和變化趨勢, 實現辦案流程常態監督、訊(詢)問語音自動識別、筆錄資料智慧檢索、人員資訊自動關聯, 自動語音提示。 全面實現智慧化管理。 三是實現制度化管理。 岐山縣公安局將根據辦案中心升級改造的建設要求, 同時, 制定出臺相關的管理制度, 加強制度管理, 按照每個功能室的使用不同,
制定相對應的管理制度, 對於違反制度規定使用辦案中心的單位和個人, 將予以通報, 對通報兩次的單位和個人要在局黨委會說明情況, 並取消本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四是採取“四項措施”, 加強工作推進。 一是高度重視, 成立機構。 執法辦案場所升級改造工作是今年省廳和市局確定的重點工作之一, 岐山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升級改造工作, 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 為了進一步推進升級改造工作, 成立了以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黃暉為組長, 局黨委其他成員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 法制室、指揮中心具體推進升級改造各項工作開展。 二是細化工作, 落實責任。 執法辦案場所升級改造是規範民警執法,

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岐山縣公安局對升級改造工作進行細化, 制定時間表, 確定路線圖, 確保各個環節按期推進。 三是形成合力, 奮力推進。 岐山縣公安局在執法辦案升級改造中, 形成以法制部門為主力, 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督察等部門相配合的工作模式全力推進, 在工作中統籌兼顧, 協調推進, 四是積極建設, 務求實效。 岐山縣公安局嚴格按照省廳、市局的部署和建設要求, 在前期升級改造的基礎上, 充分調研, 提前謀劃, 積極推進, 確保執法辦案場所建設取得實效。

岐山縣公安局將按照“嚴格規範、公正文明、融合共用、智慧高效”的思路, 以實戰、實效、實用“三實”要求為引領, 全面推進執法辦案場所升級改造, 按期完成省廳、市局的工作任務。

岐山縣公安局 張永豐

按期完成省廳、市局的工作任務。

岐山縣公安局 張永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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