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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走訪西安十幾個社區 多數未公示電梯廣告收入情況

今年2月1日起, 《陝西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其中明確電梯轎廂內部廣告所有收入歸業主所有, 優先用於支出電梯維護保養等費用。 華商報記者利用半個多月時間走訪西安城區十幾個社區, 發現多數社區尚未公示電梯廣告收入情況。

一部電梯內有13塊看板

4月19日, 華商報記者來到西安城西一單位家屬院, 該院有4棟高層, 13棟多層, 是一個新老樓共存的社區。

已在社區生活了十幾年的李師傅對社區越來越多的看板意見很大。 李師傅領記者來到他家居住的一號樓, 電梯間兩部電梯, 以一部電梯為例:門前顯著位置張貼著2張美容醫院的廣告,

電梯門內同時貼著2張美容醫院的廣告。 電梯三面牆壁上, 每面都掛了2個牌子, 電梯內左上方還掛了1個液晶顯示的廣告電視, 再加上張貼的其他類型廣告, 這樣算下來, 一部電梯裡有13塊廣告, 內容涉及美容院、牙科醫院、小家電、網路超市、汽車租賃等。 液晶電視裡還滾動播放著美容、洗液、月子中心等廣告內容, 不但畫面閃爍, 聲音還特別大。 李師傅指著這些廣告說, 每次進入電梯, 感覺就像進了一個由看板壘積成的箱子裡。 感覺特別壓抑, 有時抱著睡著的孩子乘電梯, 孩子經常會被液晶電視裡的嘈雜聲音吵醒。

李師傅和記者正數電梯看板時, 一名攜帶廣告海報的年輕男子進入電梯,

更換了6個看板。 該男子說, 幹他們這行的經常跑社區, 時間長了很多業主比較煩他們, 有時還會說些難聽的話。 有時看到電梯裡人比較多, 他們就先不進電梯, 等人少時才更換。

物業人員稱不清楚電梯廣告收入

電梯裡打廣告怎麼收費的?看板是誰讓進來的?李師傅在該家屬院住了十幾年了, 對此並不清楚。 當著記者的面, 李師傅打電話詢問物業。 物業人員回復說是物業公司經理談的, 具體多少錢不清楚。

李師傅說, 以前他問過物業經理類似問題, 經理邊給他發煙邊訴說物業公司的不容易, 稱這些年不但沒賺錢還賠了, 根本不提電梯的廣告收費。 最後李師傅問物業經理為何電梯看板出售的費用沒有返還給業主,

物業經理答覆他, 收來的費用分到業主手裡僅有幾元錢, 分起來也沒啥意思, 就貼補到物業其他虧損部分了。

李師傅說, 既然物業經理都這麼說了, 作為一名退休幹部也不可能為了幾元錢跟物業鬧翻。 所以這麼多年來, 電梯的看板越來越多, 越來越花哨, 也就沒有人再來管。

在西安城南萬科城、陽光城等社區, 記者以業主身份致電物業公司詢問電梯裡的廣告位收了多少錢, 多數物業工作人員稱不清楚, 沒有記帳。 在城西一社區, 記者打電話詢問電梯廣告位元價格, 物業經理不耐煩地說“當時沒簽合同, 記不清楚”, 掛斷了電話。

記者在城東紡織城一社區採訪時, 物業辦同樣對廣告位出租價格避而不談。

該物業辦一位老員工說, 在他們這個行當裡, 知道電梯廣告牌價位的一般只有物業經理一個人, 其他人員都沾不上邊。

業內人士透露市場價位

出租這些電梯廣告位的收入到底有多少呢?華商報記者調查發現, 很多社區物業負責人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華子律師事務所王嘯律師介紹, 業主除了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 對共有部分還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應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 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 但應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這一點,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等有明確規定。

所以說電梯內看板出租的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 是有法可依的。 但在實際生活中, 許多社區的物業公司卻不向業主公佈社區廣告方面的收益, 存在違規情況。 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或者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依法享有監督管理、指導等法定職權和責任, 但常常在實踐中缺位、失位、懶政, 使業主的法定權利流於紙面而不能兌現。 華商報記者 魏光敬

編輯: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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