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穎, 今年都已經46歲了, 這麼大年紀本應該是帶孫子的年齡, 卻獨自一人住一旁, 家裡冷冷清清的, 看著手裡的離婚證, 我想哭卻哭不出來。 其實這個事情都是我自己提出來的, 我不怪丈夫跟兒子, 說到底還是我的身體不行。
跟大多數人家一樣, 我的家庭不屬於富有階級, 丈夫在發電廠工作, 工作了十幾年, 混了個小幹部。 我在廠裡上班, 一個月拿4千多塊, 要不是老一輩留下的房產, 可能我們一輩子都買不起房子。
日子雖然清貧, 但是我很滿足, 懂事的兒子、老實的丈夫, 過得舒心。 不過這一切在去年發生了巨變, 我被檢查出腦子裡面有一個瘤, 需要手術。 短短半年, 我花光了自己跟丈夫一半的積蓄, 手術是很成功, 但是之後的療養工作還要一大筆錢。
一天晚上, 我聽見兒子在走道裡打電話, 跟他的女友在爭吵, 我悄悄起床趴門口偷聽。 未來的兒媳要結婚,
我說:“我反正已經這個樣子了, 不能耽誤孩子的事情。 要是我倆還在一起,
提前出院那天, 兒子跑過來, 一下子跪在我面前, 哭著說對不起我。 我摸了摸他的頭, 什麼都沒說, 當天下午我跟丈夫去領了離婚證。 後來, 兒子結婚那天我也到了場, 兒媳很漂亮, 能說會道的, 看這兒子開心的樣子, 我也很滿意。
其實吧, 我覺得醫院就是小題大做, 回家這些日子, 我也沒花那麼多療養費, 就注意葷腥, 喝點蜂蜜, 感覺也沒什麼問題。 就是晚上一個人看電視有點不習慣, 身邊少了個熟悉的人, 有時候會感覺有點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