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禁止電動車摩托車“坐”電梯
4月25日上午, 海口市會組織召開《海口市電梯安全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聞發佈會。 《規定》將從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對禁止不文明乘坐電梯的行為,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及其職責, 電梯修理、更新費用承擔等方面都予以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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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乘梯
學齡前兒童乘梯應有成年人陪同
根據《規定》, 電梯乘用人不得有以下行為:在電梯內蹦跳、打鬧, 或者在運行的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逆行以及在其出入口滯留;以非正常使用方式按壓電梯按鍵;用載人(貨)電梯運載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在電梯轎廂內吸煙等。
《規定》同時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不文明乘用電梯的行為, 有權進行勸阻和舉報;發現電梯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隱患的, 應當及時告知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或者報告有關單位。
針對部分海口市民有把電動車推到電梯、帶回家充電的習慣, 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會法工委主任嚴音莉表示, 市民在把電動車推進電梯轎廂時, 往往會碰撞到廂體, 會對電梯的安全運行帶來不良影響, 把電動車帶回家充電這一行為會帶來極大的消防安全隱患。
2
杜絕“踢皮球”
明確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及職責
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後,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履行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並定期進行應急演練;電梯發生故障導致乘客被困時, 立即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
如有違反, 監管部門將按《規定》對電梯使用管理單位處以1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3
一鍵求助
正在建立電梯安全應急處置平臺
《規定》同時要求質監部門健全電梯安全公共服務體系, 建立電梯安全應急處置平臺, 對本市電梯應急救援實行統一管理, 並與公安、消防應急救援平臺聯動。
海口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鄧中波表示, 目前, 海口市的電梯安全應急處置平臺正在前期籌備中。 該平臺建成後, 市民若遇到乘梯被困等緊急情況,
根據《規定》, 若發生電梯事故時, 有關方面不立即組織搶救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 事後對電梯事故遲報、謊報或者瞞報的, 質監部門將對該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負責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主要負責人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將依法給予處分。
4
防止電梯“帶病”運行
明確電梯修理、更新費用承擔
為解決實際管理中因電梯修理等費用承擔糾紛而導致電梯“帶病”運行或者長期停用問題, 《規定》明確了電梯修理、改造、更新的費用承擔具體方式。
根據《規定》, 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對電梯進行管理的住宅社區, 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有關電梯的物業管理事項、服務品質和服務費用等。 經業主大會決定或者按照管理規約的規定, 物業服務企業利用電梯投放商業廣告的收入, 可以專項用於電梯日常運行維護。 住宅社區電梯需要修理、改造、更新的, 已設立專項維修資金的, 依法從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未設立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餘額不足的, 相關業主對費用承擔有約定的, 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 由相關業主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分攤。 物業服務合同有約定的, 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屬於人為損壞的, 由責任人依法承擔。
“海口市目前約有2萬部在用電梯,2000年後建設的社區都為電梯設立了專項維修資金,但仍有1100餘部老舊住宅電梯無專項維修資金‘兜底’。” 鄧中波介紹,為此,2016年底,海口市出臺《海口市無維修基金老舊住宅電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由政府出資50%,業主出資50%的方式推進市內無維修基金老舊住宅電梯改造更新。目前已改造更新了300餘部,剩下的還在推進中。(本報海口4月25日訊)
“海口市目前約有2萬部在用電梯,2000年後建設的社區都為電梯設立了專項維修資金,但仍有1100餘部老舊住宅電梯無專項維修資金‘兜底’。” 鄧中波介紹,為此,2016年底,海口市出臺《海口市無維修基金老舊住宅電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由政府出資50%,業主出資50%的方式推進市內無維修基金老舊住宅電梯改造更新。目前已改造更新了300餘部,剩下的還在推進中。(本報海口4月25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