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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文件學習輔導百問(1)

辦好中國的事情, 關鍵在黨, 關鍵在党要管黨、從嚴治黨。 党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 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既是黨章規定的具體化, 也是近年來全面從嚴治党實踐形成的一系列舉措的系統化, 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基本遵循。

從今天起, 小編與大家一起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文件學習輔導百問》, 抓好黨內政治生活, 全面從嚴治黨。

為什麼說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党的優良傳統和和政治優勢?

黨內政治生活是黨組織教育管理監督黨員的重要形式, 是黨員進行黨性鍛煉的重要平臺。 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 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誌。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鮮明地提出,

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 是我們党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 我們党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 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 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開展黨內政治生活, 抵制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 解決黨內矛盾, 維護黨的紀律, 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

建黨之初, 我們黨就十分注重貫徹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原則, 如:

保證黨員的民主權利, 黨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黨員之間比較平等, 黨員有言論自由, 尊重不用意見;

黨內沒有殘酷鬥爭和無情打擊;

党的代表大會能夠正常召開, 中央委員通過選舉可上可下,

等等, 黨內政治生活起步較好。

大革命後期, 受當時黨中央主要領導的影響, 黨內家長制、一言堂現象嚴重, 破壞了正常的黨內政治生活。 大革命失敗後, 毛澤東同志在探索新的革命道路的實踐中, 開始思考黨內生活正常化的問題。 1929年12月, 毛澤東同志在起草古田會議決議中首次提出“使黨員的思想和黨內的生活都政治化, 科學化”的觀點, 強調“黨內批評要防止主觀武斷和把批評庸俗化”, 為黨內政治生活健康開展指明了方向。 但由於王明“左”傾錯誤的干擾, 黨內政治生活偏離了正確軌道, 導致紅色根據地喪失殆盡。 1935年1月召開的遵義會議, 恢復了黨的民主集中制, 實行集體討論、集體決策, 黨內政治生活出現新局面,

党領導的革命事業也逐步走上正軌。

抗日戰爭時期, 毛澤東等老一輩革命家不僅對黨內政治生活、黨內鬥爭等問題進行了全面論述, 且以身作則踐行。 特別是延安整風, 這是我們黨歷史上最為全面、最為集中的一次黨內政治生活實踐。 經過延安整風, 我們黨徹底排除了錯誤路線干擾, 形成了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三大優良作風, 確立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和“思想批評從嚴、組織處理從寬”原則。 為黨內政治生活確立了實踐形式和價值取向。

解放戰爭開始後, 黨中央嚴格實行集中統一領導和民主決策, 陸續制定了《關於建立報告制度》、《關於健全黨委制》、《黨委會的工作方法》等黨內法規,

有力地促進了黨的團結和統一領導, 為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特別是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及時向全黨提出“兩個務必”, 要求全黨在勝利面前保持清醒頭腦, 在奪取全國政權後經受住執政的考驗。

新中國成立以後, 黨提出了“黨的團結是黨的生命”的科學論斷。 1956年黨的八大報告突出強調黨內鬥爭應當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 又要團結同志”的原則, 對在全國執政後的黨內政治生活作出進一步規定。 1957年, 毛澤東同志在最高國務會議上的講話中, 明確將處理黨內矛盾所採取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概括為“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

隨後, 毛澤東同志又提出了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目標, “我們的目標,是想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但由於各種原因,這些好的做法未能得到很好的堅持。1957年反右開始後,黨內“左”傾思想日益抬頭,個人專斷作風和個人崇拜風氣開始滋長,黨內政治生活出現了不健康傾向,以至於發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樣全域性、長時間的內亂,黨的組織陷於癱瘓,黨內政治生活名存實亡,黨和人民事業受到嚴重挫折。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總結黨內政治生活正反兩方面經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於1980年制定和頒佈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1980年《準則》),對有關黨內政治生活的相關問題作出具體規定。1980年《準則》的頒佈實施,對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的撥亂反正和全黨工作中心的轉移,促進黨內的團結統一、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為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規範化奠定了基礎。

新時期以來,江澤民、胡錦濤同志也高度重視黨內政治生活,不斷推進黨內政治生活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我們黨先後頒佈了《關於縣以上党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1990年)、《關於提高縣以上党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品質的意見》(1997年)、《關於改進縣以上党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2000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2003年)、《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2004年)、《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2010年)、《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2010年〉等一批黨內法規,有力地促進了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為完成黨和國家中心任務提供了有力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身體力行、率先垂範,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相繼出臺了《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2012年)、《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2015年)、《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年)、《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2015年)、《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2016年)等一批有關黨內政治生活的黨內法規文件,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淨化黨內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展現新氣象,贏得了党心民心,為開創黨和國家事業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

歷史經驗表明,什麼時候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黨和人民的事業就順利發展;什麼時候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黨和人民的事業發展就會遭受損失甚至遭受嚴重挫折。

回顧我們黨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歷程可以看出,黨內政治生活具有強大的政治優勢:

第一,有利於提高黨員、幹部的馬克思主義思想覺悟和理論水準,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修養,保持黨在思想上的統一,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第二,有利於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維護党的集中統一領導和黨中央權威,增強党的組織紀律性,確保全黨令行禁止、步調一致前進。

第三,有利於堅持民主集中制,正確處理黨內組織與組織、組織與個人、同志與同志的關係,正確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既防止個人專斷和搞家長制、一言堂,又防止自由主義、分散主意和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確保黨制定出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貫徹落實。

第四,有利於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透明度,拓寬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管道,確保黨員平等享有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和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增強黨員意識和對黨組織的歸屬感、認同感、責任感,維護黨的團結和諧,增強黨的升級與活力。

第五,有利於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預防和懲治腐敗,激勵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維護党的肌體健康,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在新形勢下,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充分發揮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優勢,對於提高党的領導水準和執政水準、提高黨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經受“四大考驗”、克服“四種危險”,確保党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對於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推進党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我們的目標,是想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但由於各種原因,這些好的做法未能得到很好的堅持。1957年反右開始後,黨內“左”傾思想日益抬頭,個人專斷作風和個人崇拜風氣開始滋長,黨內政治生活出現了不健康傾向,以至於發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樣全域性、長時間的內亂,黨的組織陷於癱瘓,黨內政治生活名存實亡,黨和人民事業受到嚴重挫折。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總結黨內政治生活正反兩方面經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於1980年制定和頒佈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1980年《準則》),對有關黨內政治生活的相關問題作出具體規定。1980年《準則》的頒佈實施,對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的撥亂反正和全黨工作中心的轉移,促進黨內的團結統一、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為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規範化奠定了基礎。

新時期以來,江澤民、胡錦濤同志也高度重視黨內政治生活,不斷推進黨內政治生活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我們黨先後頒佈了《關於縣以上党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1990年)、《關於提高縣以上党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品質的意見》(1997年)、《關於改進縣以上党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2000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2003年)、《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2004年)、《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2010年)、《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2010年〉等一批黨內法規,有力地促進了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為完成黨和國家中心任務提供了有力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身體力行、率先垂範,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相繼出臺了《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2012年)、《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2015年)、《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年)、《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2015年)、《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2016年)等一批有關黨內政治生活的黨內法規文件,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淨化黨內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展現新氣象,贏得了党心民心,為開創黨和國家事業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

歷史經驗表明,什麼時候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黨和人民的事業就順利發展;什麼時候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黨和人民的事業發展就會遭受損失甚至遭受嚴重挫折。

回顧我們黨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歷程可以看出,黨內政治生活具有強大的政治優勢:

第一,有利於提高黨員、幹部的馬克思主義思想覺悟和理論水準,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修養,保持黨在思想上的統一,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第二,有利於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維護党的集中統一領導和黨中央權威,增強党的組織紀律性,確保全黨令行禁止、步調一致前進。

第三,有利於堅持民主集中制,正確處理黨內組織與組織、組織與個人、同志與同志的關係,正確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既防止個人專斷和搞家長制、一言堂,又防止自由主義、分散主意和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確保黨制定出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貫徹落實。

第四,有利於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透明度,拓寬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管道,確保黨員平等享有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和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增強黨員意識和對黨組織的歸屬感、認同感、責任感,維護黨的團結和諧,增強黨的升級與活力。

第五,有利於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預防和懲治腐敗,激勵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維護党的肌體健康,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在新形勢下,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充分發揮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優勢,對於提高党的領導水準和執政水準、提高黨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經受“四大考驗”、克服“四種危險”,確保党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對於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推進党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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