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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丹麥男子因違反馬來西亞《反假新聞法》被定罪

新華社吉隆玻4月30日電據馬來西亞媒體報導, 一名聲稱馬警方對兇殺案反應遲緩的丹麥籍男子30日被馬法院判處7天監禁和1萬林吉特(約合人民幣1.6萬元)的罰款。 這是首個因違反馬《反假新聞法》被定罪的案件。

這名丹麥人名為薩拉赫·薩利姆·薩利赫·蘇萊曼, 現年46歲。 他被控在4月21日一名巴勒斯坦講師在馬來西亞街頭遇害後惡意發佈虛假資訊。 在一段發佈在社交媒體上的視頻中, 薩拉赫聲稱自己案發後打了多個電話報警, 但警方花了50分鐘才趕到現場。

馬來西亞員警總長菲齊專門就此進行了反駁。

他表示, 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分鐘便派巡邏車趕到了現場, 薩拉赫的說法損害了馬警方以及整個國家的聲譽。 警方隨後於23日依據《反假新聞法》逮捕薩拉赫並展開調查。

薩拉赫已對相關指控認罪, 並向馬警方及公民表示道歉。

馬來西亞國會本月早些時候通過了《反假新聞法》。 按照該法, 任何惡意製造、傳播、轉發假新聞的人, 最高可被判6年監禁並處以最高50萬林吉特(約合8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該法將假新聞定義為“任何完全或部分虛假的新聞、資訊、資料及報告, 包含文字、圖片、音訊或其他任何能夠傳達文字或概念的形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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