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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如“家長般”的刑事執行監督

浙江檢察網杭州訊 “叮鈴鈴!”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未檢辦公室內響起了急促的電話鈴聲。

電話那頭拱墅區社會矯正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略顯擔心地說道:“檢察官, 小強(未成年人, 化名)最近參加矯正課的表現還是很不好, 不但經常遲到, 有時還會曠課了……”

“好的, 小強的情況我知道了, 我們會想辦法幫他的……”未檢檢察官如同是接到了學校電話的家長一般焦急了起來。

關於小強的故事還得從今年年初說起。 今年2月, 拱墅區檢察院收到一起盜竊案, 涉罪未成年人小強因私自騎走抵債用的電動自行車被移送審查起訴。

考慮到小強尚未成年且犯罪情節輕微, 檢察院對其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但一紙文書並不是檢察官工作的句點, 如何才能説明小強認識且改正錯誤、樹立遵紀守法的意識才是檢察官所想要的結果。 為此, 承辦檢察官幫小強聯繫了拱墅區社區矯正服務中心作為幫教點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幫教, 為小強提供社會實踐、公益勞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等課程, 希望小強能儘快改過自新、回歸社會。

但是, 好景不長……幫教期間, 矯正中心工作人員多次向承辦檢察官反映小強在上課期間出現的各種問題, 小強的學習狀態不容樂觀。

未檢檢察官向矯正中心細緻瞭解了小強的近況, 大致分析了他的心理變化,

馬上著手準備介入小強的學習矯正, 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監督。 4月20日下午, 和以往一樣社區矯正中心統一為矯正服刑人員安排了心理健康課程。 課後, 檢察官找到了小強促膝長談, 發現小強經常遲到、曠課和上課注意力不集中是因為居住地格外遠, 上下課奔波不便。 瞭解小強的想法後, 檢察官耐心地向他解釋了矯正課程和其他幫教活動的作用意義, 並幫他理清成長思路、明確未來發展規劃。 為了讓小強重拾積極的學習矯正狀態, 確保他能順利完成志願服務, 檢察官與中心人員商量後決定把小強的志願服務地點改到他居住地的社區, 解決小強“上課狀態不佳”的難題。 這讓原本略顯疲憊的小強,
又重新找回了學習矯正的積極狀態……

據悉, 自高檢院在浙江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監督試點以來, 拱墅區檢察院先行在未成年人在社區矯正和檢察環節幫教方面實行刑事執行監督, 建立定期巡查、情況及時回饋、公開監督電話等制度, 以教育和感化未成年人為宗旨, 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監督既能對社區矯正過程進行即時監控, 動態掌握涉罪未成年人幫教情況, 又能有效防止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發生, 引導矯正活動順利開展, 確保幫教成效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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