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網杭州訊 “叮鈴鈴!”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未檢辦公室內響起了急促的電話鈴聲。
電話那頭拱墅區社會矯正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略顯擔心地說道:“檢察官, 小強(未成年人, 化名)最近參加矯正課的表現還是很不好, 不但經常遲到, 有時還會曠課了……”
“好的, 小強的情況我知道了, 我們會想辦法幫他的……”未檢檢察官如同是接到了學校電話的家長一般焦急了起來。
關於小強的故事還得從今年年初說起。 今年2月, 拱墅區檢察院收到一起盜竊案, 涉罪未成年人小強因私自騎走抵債用的電動自行車被移送審查起訴。
但是, 好景不長……幫教期間, 矯正中心工作人員多次向承辦檢察官反映小強在上課期間出現的各種問題, 小強的學習狀態不容樂觀。
未檢檢察官向矯正中心細緻瞭解了小強的近況, 大致分析了他的心理變化,
據悉, 自高檢院在浙江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監督試點以來, 拱墅區檢察院先行在未成年人在社區矯正和檢察環節幫教方面實行刑事執行監督, 建立定期巡查、情況及時回饋、公開監督電話等制度, 以教育和感化未成年人為宗旨, 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監督既能對社區矯正過程進行即時監控, 動態掌握涉罪未成年人幫教情況, 又能有效防止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發生, 引導矯正活動順利開展, 確保幫教成效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