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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離婚(民間故事)

王明和思思大學時開始戀愛, 兩個人感情穩定, 一畢業就領了證。

都說畢業是分手的季節, 按理說, 兩人都要辦婚禮了, 沒什麼可擔心的了, 可思思卻想得比較長遠, 社會不比大學, 外面燈紅酒綠的, 誘惑很多, 萬一王明變了心, 自己怎麼辦?

婚期將至, 思思卻變得焦慮不堪。 王明看在眼裡, 急在心裡, 雖然他一再給思思保證, 自己只愛她一個人, 也不能緩解思思的焦慮。 王明沒辦法, 最後只能請來了思思大學時最好的幾個閨蜜, 讓她們勸勸思思。 還別說, 幾個人關上房門, 嘰嘰咕咕了一下午, 真就把問題給解決了。

從房間裡出來, 思思擔心的表情消失了, 甜美的笑容又回來了, 高高興興地挽著小姐妹的胳膊, 腰一扭出去試婚紗了。

轉眼, 二人結婚的日子到了。

婚禮到了宣誓環節, 司儀問道:“思思, 你願意嫁給王明, 不論貧窮富貴, 不論生老病死, 永遠都不離不棄嗎?”

思思應該馬上回答“我願意”, 可她卻不說話了, 一個勁地望著王明笑, 看得王明心裡直發毛, 賓客們見狀, 也在下面議論開了。

思思總算開口問道:“王明, 你敢簽這份協議嗎?”說著, 思思拿過伴娘遞上來的紙。 王明接過一看, 原來是一份關於離婚的協議。

協議上寫著:“王明與思思恩愛一生, 不離不棄, 將來誰提出離婚, 將要支付對方一百萬的分手安置費。 ”

王明一看, 笑了起來, 敢情那天幾個小女人在房裡嘀嘀咕咕,

就是在商量這事呢!

王明自信地說:“沒問題, 我當然敢簽。 ”說著, 王明大手一揮, 與思思分別在紙上簽了名字, 還按了手印。

兩個人深情地凝望彼此, 吻在了一起, 滿堂賓客一陣歡呼……

可結婚沒幾年, 思思害怕的事情還是成為了現實。 外面的生活與大學完全不同, 花花世界讓王明沖昏了頭腦。 很快, 王明就移情別戀了, 而且還動了真情, 以至於讓他下定決心離婚。

王明坦白一切後, 思思堅決不同意離婚。 無奈王明態度堅決, 於是思思取出了兩人結婚時簽的協議。 王明覺得, 這協定不過是當時為了安撫思思所使用的緩兵之計, 當不得真, 不同意支付一百萬分手費。

思思爭辯道:“這協議我們都簽了字,

畫了押, 而且那時候還有那麼多賓客當證人呢, 怎麼就當不得真了?”

夫妻二人都覺得各自占著理, 誰也不肯讓步, 最後一紙訴狀交到了法院。

幾天後, 宣判結果下來了, 法院判定王明不需要支付一百萬的分手安置費, 夫妻二人共同享有並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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