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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印發, 方案中明確提出, 要進一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 自2019年始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另外, 凡持有安徽省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 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
隨遷子女入學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
根據方案要求, 各地要統籌做好城市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家庭貧困兒童、殘疾兒童及回戶籍所在地學生等特殊群體的入學工作, 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 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
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凡持有安徽省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 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 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材料由各地確定), 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
同時, 隨遷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參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報考普通高中學校, 與當地學生執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另外, 異地就讀的回安徽省戶籍所在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考錄取(含在外省考試回原籍錄取)的學生, 享受與戶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 各地不得拒絕招考和錄取。
66人以上超大班額班級需要分流
方案指出, 為進一步做好教育資源配置, 安徽省將開展新一輪中小學教師編制核算, 盤活用好教師資源, 統籌城鄉師資配置, 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
在招生方面, 小學、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級應按照不超過國家規定班額標準招生, 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畫。
按照要求, 將重視和加強往屆班額控制,
明年起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方案中指出, 要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組織學生入學, 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學生入學, 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者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在特長生招生上, 2018年經安徽省教育廳批准招收特長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
同時, 從嚴控制高中階段招生政策性加分, 只保留七項加分政策, 其他政策性加分專案一律取消。 另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 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 不得重複加分。
允許加分的政策具體為: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 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要求執行;
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員警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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