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苦命的女人, 還沒結婚的時候在家裡爸媽重男輕女, 對我一點關心也沒有, 十幾歲我就出去打工掙錢養家, 掙的錢都被媽要了去, 在這個家我感受不到一點愛, 所以我在外面打工常年不回家, 寧願待在外面也不想回家。
在外面談了個男朋友, 因為媽嫌棄他家窮, 逼我們分手, 還不讓我出去, 最後還是分了, 聽她的話相親嫁給了一個比我大五歲長的特醜的男的, 他家條件好, 結婚的時候我媽要了十五萬彩禮, 本來這段婚姻對我來說就是應付差事, 對老公感情也沒多少, 可我沒想到嫁過去老公跟婆婆對我特別好, 還給我錢補貼娘家, 我覺得心裡有愧老公, 時間一長我也接受了老公, 還生了個女兒, 覺得自己特別幸福。
女兒三歲的時候老公出車禍去世了, 家裡的錢都賠給對方了, 我媽還沒等我料理完後事就讓我改嫁, 我也不敢忤逆她, 跟她走了, 後來改嫁了一個老男人。 一次前婆婆來看女兒, 提了一袋蘋果, 她走後我打開袋子, 看到最下面有一個存摺, 上面有一萬塊錢, 我看著存摺上的數位, 捂嘴痛哭, 自從我改嫁後就很少去看前婆婆, 沒想到她心裡還有我這個兒媳婦。
想想婆婆這兩年一個人過的也不容易, 我也決定好好照顧她, 我能為前老公做的也只有這些了, 算是一種彌補吧, 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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