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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信林:推進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 須抓好四個關鍵穴位

穴位通常指人體經絡線上特殊的點區部位, 關鍵穴位是用來比喻在某事物中佔據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定程度上對事物的功能發揮著決定性的作用。

農村治理的精細化和現代化要求抓住關鍵穴位, 精細管理, 精准發力。 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作為鄉村振興戰略中一種新的制度探索與實踐, 它的的關鍵穴位就是要做到, 堅持党的領導到位, 報告到位, 公開與監督到位, 協調到位, 實施和推廣這項制度就能取得綱舉目張、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必須要堅持党的領導要到位。 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是一項能給基層人民帶來福祉的好制度, 推進該制度的關鍵在党, 在於加強党的領導。 黨政軍民學, 東西南北中, 党是領導一切的。 該制度以村黨支部為核心, 將黨務、村務、財務等農村事務整合在一起主動報告, 既解決了事務交叉、職能交叉的問題;又以基層黨建為龍頭,

以黨建引領農村治理, 充分發揮農村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進一步加強了黨支部對農村工作的全覆蓋, 加強了黨在農村的領導;同時通過報告日制度實現了對村民的再教育, 在彰顯群眾的主體地位中提高了村民參政議政的熱情和素質, 進一步調動了廣大群眾共同推進鄉村振興的積極性。 “舉網以綱, 千目皆張”, 加強党的領導, 關鍵是要選好村支書配好班子。 關鍵少數要有關鍵作為, 村支兩委班子作風形象、精神狀態如何, 決定著村級事務工作推進的成效。 必須要守好幹部的“責任田”, 栽好村幹部的“梧桐樹”, 一茬接著一茬幹, 彙聚起推進該制度的磅礴力量。

二是村務報告要到位。

村級事務的報告是“報告日”制度的重點所在。 參加“報告日”的主體包括村支兩委委員、村民小組的組長、村民代表等。 由於主體的多元, 又是代表著群眾各個方面的訴求, 對於涉及到自身利益的往往刨根問底, 這對於報告效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既要公開黨務、村務、財務, 又要回應群眾的期待, 做到有“理”、有“利”、有“節”。 有“理”是要回應群眾的利益訴求, 將群眾著重關心的党的建設、工程項目、資產資金、民生專案等問題公開, 講清楚“怎樣做”“為什麼”, 有理有據, 消除群眾的疑慮。 有“利”就是要通過整合事務、融合制度, 讓群眾開一次“報告日”就把村務理清楚、問題搞清楚、建議說清楚, 把便民利民惠及百姓, 達到聚合人心。 有“節”就是要發揮村民的主人翁地位,
幹部的公僕地位。 對於群眾的呼聲與訴求、問題與建議, 幹部要認真聽取, 列好“問題清單”, 扎實推進工作整改, 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

三是公開與監督要到位。 “報告日”制度的精髓在於事務公開與民主監督的有效互動。 “報告日”制度把幹部行使權力放到民主監督的陽光下, 一方面村支兩委將党的建設、工程項目、資產資金、民生專案等群眾關心的問題主動向群眾公開報告, 通過“書記述、群眾提、大家議、共同督”, 做到低保有疑惑, 政策給解釋;財務不清楚, 發票來證明。 正面回應疑問, 把真問、真答、真督促落到實處, 既表達了“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擔當, 又消除了群眾疑慮, 保護了幹部。 另一方面, “報告日”制度打通了民主監督最後一公里,

讓民意充分表達, 保持黨群、幹群溝通的管道暢通無阻, 保證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 “報告日”制度通過事務公開與民主監督的有效互動, 建起關住權力的“籠子”, 讓村幹部不想腐、不敢腐, 營造出風清正氣的政治生態。 搭起在村民與村幹部之間溝通的橋樑, 將幹群、黨群的心緊緊聚合在一起, 進一步鞏固黨在基層的執政地位。

四是上中下協調要到位。 一個制度不是孤立而存在的, 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與其它基層工作制度是也緊密聯繫、互聯互通、互相作用的, 牽一髮而動全身。 完善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要在上中下三個層面做好協調工作。 以村級為原點, “報告日”制度對“中”協調是要進一步理清村級各項會議制度間的關係與邊界, 進一步融合交叉事務、整合相近制度,避免“打架”,通過合併把精簡會議落到實處;對“上”協調是要在上級的支持下當好改革的“試驗田”,處理好與上級關係特別是新制度與上級原有制度之間的關係,做到上下制度協調,以上促下,推動改革往深處進行;對“下”協調是走好群眾路線,時時瞭解群眾對“報告日”制度的評價、意見和建議,從人心中找准改革方向,從回饋中汲取改革智慧。只有做好上中下的協調,才能將合力最大化,推動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的改革不斷加深,不斷完善,進而探索出一套推動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可推廣、可複製的好制度。

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林妹妹”,而是從黨的民主集中制優越性中來,從基層人民群眾的生動實踐中來,紮根於人民群眾的偉大實踐,經得起人民和歷史的檢驗。雖然制度的演進路徑或緩或急,時直時彎,但萬變不離其宗,只要路徑演進的方向是光明的、正確的,縱使路徑千回百轉,也會有柳暗花明之時,彼岸花開之日。

文/潘信林 許栩 李洪飛(作者潘信林系湘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

進一步融合交叉事務、整合相近制度,避免“打架”,通過合併把精簡會議落到實處;對“上”協調是要在上級的支持下當好改革的“試驗田”,處理好與上級關係特別是新制度與上級原有制度之間的關係,做到上下制度協調,以上促下,推動改革往深處進行;對“下”協調是走好群眾路線,時時瞭解群眾對“報告日”制度的評價、意見和建議,從人心中找准改革方向,從回饋中汲取改革智慧。只有做好上中下的協調,才能將合力最大化,推動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的改革不斷加深,不斷完善,進而探索出一套推動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可推廣、可複製的好制度。

村級事務“報告日”制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林妹妹”,而是從黨的民主集中制優越性中來,從基層人民群眾的生動實踐中來,紮根於人民群眾的偉大實踐,經得起人民和歷史的檢驗。雖然制度的演進路徑或緩或急,時直時彎,但萬變不離其宗,只要路徑演進的方向是光明的、正確的,縱使路徑千回百轉,也會有柳暗花明之時,彼岸花開之日。

文/潘信林 許栩 李洪飛(作者潘信林系湘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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