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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還要做朋友,你是有多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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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ings:

全世界都認為好好分手很難。

曾經, 為了總結“好好分手”的方法, 我做過一些採訪。

最終得出的結論是:分手沒有好方法, 頂多有不那麼壞的方法。

因為分手通常意味著其中一個人被傷害。 而世界上並不存在“好好傷害一個人”的方法, 只有“儘量少傷害一個人的方法”。

今天想跟你們聊的話題是:分手後你最好不要做的事。

我的兩位深受其苦的同事, 用自己的故事出來現身說法了。

很慶倖她們還在認真地談戀愛, 也用力地痛苦。

(並把她們痛苦後的反思過程寫成了文章給你們看。 )

分手後還要做朋友, 你是有多缺朋友

作者:林小四

同事賽賽幾周前剛分手。

一提起感情話題, 她就會提到前男友和她的種種細節。

她覺得, 既然是成年人, 做不成戀人, 做朋友就行, 所以和前任一直保持聯繫。 甚至包括分手後送對方生日禮物。

這段失戀對她的打擊不算很大。 但我們總覺得, 她沒走出情傷。

她說昨晚洗完澡, 她隨手套了件前任留下的 T 恤, 對著鏡子, 她問自己:

“在一起時也挺好, 我們是因為什麼分了手呢?”

我們到底是為什麼分的手?——這是個多麼危險的問題。

我沒問賽賽當時是否把這個問題拋給了她的“朋友”。 希望她沒有。 因為我就踩過這個坑。

我和初戀分手後做過朋友, 結果是:前任拿我當熟人, 我拿前任當准戀人。

分手時, 他說:“都是有感情的人, 我們做好朋友吧。 ”然後頭也不回地邁進新生活, 三周後, 他朋友圈就發了張和一個陌生女孩的合照。

我想問問這是誰, 但我又是他的誰?好像沒資格問。

有次, 他姐姐小孩生日, 問我:“快幫我想想,

送他什麼?”

我也確實在幫他。 然後忍不住想, 他還是需要我的, 我們還是合適的。

那段時間我過得很痛苦。 我承認自己對他放不下, 而他的任何信號, 總讓我猜疑, 我們到底是什麼?

其實是, 初戀因為不夠果斷, 想從戀人退到朋友;而我卻因為捨不得對方, 退而求其次, 等待可能的希望。

那段時間, 我常常夢見他, 夢見他過得不好, 回來找我。

分手後的“友誼”, 或者更確切地說應該是情誼, 很容易被人當成“還有希望”, “我們分不開”的信號。

它會自然引出的下一步錯覺是:

那些問題一一解決, 我們是不是就能和好如初?

分手後的所有信號, 很可能都是折磨。

我的朋友浩浩就是如此。 分手兩年後, 他和前任做起了朋友。

當初分手時太年輕,

很慘烈。 兩人想把曾經的誤會說明白, 不要給對方留下陰影。

但彼此的曖昧情愫, 依然還在。

前任生日那天, 浩浩送他一套茶具, 她知道前任一定喜歡。

浩浩生病, 深夜發朋友圈。

前任小窗她:“你還好嗎?”

那一刻, 浩浩特別想把分手後自己所受的委屈都告訴他, 包括剛分手那段時間, 浩浩週末在家做飯, 都會毫無徵兆哭出聲來。

但她知道, 就算重新在一起, 兩人還是會因為上次的理由分手, 就忍住了。

只是回了個表情, 沒想到對方也立刻回了一個表情給她。

幸好。 除了兩個表情之外, 倆人什麼話也沒說。

分手本就是不完美, 誤會也不需解釋, 遺憾更不需彌補。 我們倆錯過, 不是錯了, 而是過了, 算了。

不放過彼此, 硬要成為朋友的我們,

不是多了一個朋友, 而是多了份折磨。

我明白, 分手後猶豫要不要做朋友的人, 是不想讓自己曾經很愛的那個人, 消失在未來的生活裡。

可我們更要明白, 在說出分手的那瞬間, 我們和對方就已毫不相關。

知乎上有個問題, 分手後和前任再遇見是什麼感受?

這個場景我也想過無數次,分手後的人們,是偶爾相逢,形同陌路?還是像老朋友一樣,偶爾約個飯?

知乎上最高贊的回答是:

你看,再相愛的人,再遇見也都是無限悵然。

也是在這個時候我們才明白,不止表白要慢慢來,連分手都要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說出分手的那一刻;

第二階段,是發現對方已經再往前走了,而你還停在原地,守著以前那段記憶;

第三階段,是你想起後來的你們,你記得每一處細節,內心卻激不起絲毫波瀾。

但大部分時候,我們滯留在分手的第二階段。

千萬別輕易招惹這時的對方和自己。

上次的採訪裡,一個跟前任從認識到戀人相伴了9年的女孩,回憶當初的戀情。她說,現在想到他,想起的都是快樂的事情。最美好的青春在一起,是她永不後悔又感到滿足的事。

她過兩天就要結婚了,採訪的最後,她說:

“雖然我記得每一個細節,但相忘於江湖才是正解。”

陪伴的方式,也可以是活在記憶裡。不一定要保持聯繫,也最好別牽扯不清。

畢竟,我們徹底分手,再無聯繫,遙遠祝福,才是分開的意義。

這也是愛情最好的盡頭。

讀後思考:

你撞見過前任嗎?後來呢。

這個場景我也想過無數次,分手後的人們,是偶爾相逢,形同陌路?還是像老朋友一樣,偶爾約個飯?

知乎上最高贊的回答是:

你看,再相愛的人,再遇見也都是無限悵然。

也是在這個時候我們才明白,不止表白要慢慢來,連分手都要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說出分手的那一刻;

第二階段,是發現對方已經再往前走了,而你還停在原地,守著以前那段記憶;

第三階段,是你想起後來的你們,你記得每一處細節,內心卻激不起絲毫波瀾。

但大部分時候,我們滯留在分手的第二階段。

千萬別輕易招惹這時的對方和自己。

上次的採訪裡,一個跟前任從認識到戀人相伴了9年的女孩,回憶當初的戀情。她說,現在想到他,想起的都是快樂的事情。最美好的青春在一起,是她永不後悔又感到滿足的事。

她過兩天就要結婚了,採訪的最後,她說:

“雖然我記得每一個細節,但相忘於江湖才是正解。”

陪伴的方式,也可以是活在記憶裡。不一定要保持聯繫,也最好別牽扯不清。

畢竟,我們徹底分手,再無聯繫,遙遠祝福,才是分開的意義。

這也是愛情最好的盡頭。

讀後思考:

你撞見過前任嗎?後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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