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法院網訊 4月27日下午, 永修縣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將法庭搬到了艾城鎮小橋村村委會中, 巡迴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
原、被告雙方于2012年初經人介紹相識並確立戀愛關係,
案件受理後, 承辦法官到當事人家中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時得知原、被告家庭生活拮据, 且被告身體狀況欠佳。 為方便雙方當事人參加訴訟, 也為了更好的化解雙方的矛盾, 承辦法官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將法庭搬到了被告所在地的村委會開展巡迴審判。
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積極調解, 最終雙方當事人就離婚及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了調解協定。
編輯:吳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