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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婦幼保健院原院長受賄千萬受審

4月26日, 昌平婦幼保健院原院長王紅珍, 在法庭上受審。 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檢方指控, 王紅珍為16名商人在醫院開展醫療設備、醫用耗材供貨、體檢等謀利,

非法收受財物

4月26日, 北京昌平區婦幼保健院原院長王紅珍受賄案, 在北京一中院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 王紅珍於2001年下半年至2015年初, 利用先後擔任昌平區婦幼保健院院長、黨總支書記, 昌平區衛生局副局長, 昌平區衛計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 為16名商人在醫院開展醫療設備、醫用耗材供貨、身體檢查、醫療服務專案合作等謀取利益, 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100余萬元。

“屬實。 ”法庭上, 頭髮花白的王紅珍承認相關指控, 並對所作所為追悔莫及。

被控13年間收受16名商人賄賂

根據指控, 王紅珍任職期間, 幾乎在醫院各個業務項目上“以權換錢”。

起訴書指控, 王紅珍在任職13年間共計收受16名商人的賄賂, 她進行的權錢交易涉及醫院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包括醫療器械耗材供給、月子會所合作、電子宮頸刮片業務、新生兒疾病篩查、兒童智力和微量元素檢測、兩癌篩查以及醫院照明改造、物業和綠化施工改造。 其中最多一次受賄400余萬, 少則3萬。

王紅珍表示, 檢方的指控基本屬實。 但醫院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均有採購流程, 設有專門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委員會, 科主任提單後交到採購辦。 醫院每個季度開會, 由科主任宣讀採購理由, 其他參會負責人發表意見, 院長最後發言。 “如果藥品或器械本身不合格, 沒有被大家通過, 我也沒有獨斷專行的權力。 ”

辦案人員介紹, 該醫院是院長負責制, 王紅珍任“一把手”時頗有威望, 行賄受賄行為相對私密,

因此不易被監管和發現。

起訴書指控的16項犯罪事實中包括, 她於2005年至2012年間, 為三家公司承攬醫院的彩超機等醫療器械供給業務提供幫助, 先後三次收受公司負責人陳某給予的150萬元。 檢方調查發現, 這些醫療器械業務全部符合醫院招投標程式, 三家公司中標後, 作為好處費的錢款先打到王紅珍親屬銀行卡上, 再轉到她手中。

此外, 2009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間, 王紅珍為某公司承攬該醫院的產後健康恢復、合作月子會所等業務。 此後雙方又經歷續約和提前解除協定, 最終醫院返還該公司前期投資款491萬元。 部分錢款轉至該公司負責人吳某帳戶, 吳某再將125萬元轉給王紅珍。

寫下“悔過書”作為負面教材

“現在回想, 一切源於17年前,

那時收受藥品回扣是行業‘潛規則’, 我因為不懂法, 以及自己的貪欲和私欲, 沒有把持住……”王紅珍在法庭上說。

新京報記者從相關辦案人處瞭解, 王紅珍曾多次獲得昌平區“三八”紅旗手稱號, 還曾於2009年被中華全國總工會評選為“全國女職工建功立業標兵”。 2013年升任昌平區衛生局副局長後, 她還在一年左右時間裡, 兼任昌平婦幼保健院的黨總支書記。

回憶起自己從基層一步步走到婦幼保健院院長職位, 並在醫院工作的13年, 王紅珍說, 自己也曾“滿腔熱忱”在工作。 “我眼看著醫院從兩排平房到蓋成現在的大樓, 從年收入600萬元到我離開時的2個億。 ”

對此, 檢方與辯護人均表示, 此項情況與案件無關, 且醫院方面不方便透露,

因此現在無法查證是否屬實。

法庭上, 王紅珍在最後陳述階段稱“善惡有報, 如影隨形”。 她說, 法庭受審更多的是慚愧、內疚與悔恨。 她無法面對作為老黨員的父親, 也給學習成績優異的兒子“抹了黑”, 如今她意識到錯誤, 寫下“悔過書”並轉交給區紀委, 作為負面教材, 讓大家引以為戒。

王紅珍辯護人表示, 在2016年紀委接到舉報線索將王紅珍“雙規”時, 僅掌握其8萬元的受賄事實。 王紅珍主動交代自己大部分未被掌握的1100余萬元的受賄情況。 此外, 她將部分款項用於與專業人員接洽、相關單位走訪以及職工福利發放, 並沒有大肆揮霍。

檢方表示, 截至庭審前, 王紅珍家屬已退贓288萬元。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行賄人劉某。

行賄人馮某。

■ 案情

王紅珍受賄的16起事實中,劉某與馮某行賄共計196萬。4月23日,這兩起行賄案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二人講述行賄過程,並表示,幾十萬賄賂能幫公司帶來上百萬甚至千萬利潤。

“打點”26萬後 公司獲利280萬

檢方指控,北京中智源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簡稱中智源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某,在2007年8月至2013年10月間,委託王紅珍幫助該公司在婦幼保健院承攬兒童智力檢測業務和微量元素檢測業務,共向王紅珍行賄26萬元。

“醫院的項目很難接,競爭非常激烈,尤其我們這種小公司。王紅珍雖沒有主動索要好處費,但專案結款需要她簽字,每次都很費勁。”劉某說,為了專案順利進行,同時能承攬醫院的微量元素檢測業務,他每年行賄兩次,每次都是親自送2萬元現金到王紅珍辦公室。

庭上,檢方宣讀王紅珍的供詞:“醫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全面負責醫院工作。做這個業務的公司很多,想合作必須得到我的支持,否則做再多工作也不行,也無法承攬業務。”

“打點”之後,劉某公司順利承攬微量元素的檢測業務,公司利潤也不斷攀升,從2007年到2014年利潤共280萬元。

院長表弟開公司 7年營業額超千萬

檢方指控,馮某曾擔任包括北京吉安慧鑫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吉安慧鑫)在內的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另外兩家公司已註銷。2010年到2015年初,馮某多次向王紅珍行賄,金額共計達170萬元,並在其幫助下,上述公司得以承攬昌平區婦幼保健院醫用耗材供給業務。

“這個行業有利潤,同類競爭企業也很多,王紅珍是我表姐,給予了很多關照。”法庭上,馮某交代,2010年開始,他註冊的三家公司在與昌平區婦幼保健院合作期間,共產生營業額1000多萬元,利潤超過500萬元。

馮某每次向醫院供應耗材後,都會給予王紅珍好處費,總共給了170萬餘元,每次都是從公司帳戶取出現金。“給錢也是她要的,她給我寫小條,寫明每個耗材種類多少錢。”馮某說,這些字條已按照王紅珍的要求銷毀。

王紅珍則否認該說法,案發後她供述,“每次結帳後馮某都會給我錢,數額都是他自己算的,有零有整。我不知道怎麼算的,估計是根據業務額。”

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巍

行賄人劉某。

行賄人馮某。

■ 案情

王紅珍受賄的16起事實中,劉某與馮某行賄共計196萬。4月23日,這兩起行賄案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二人講述行賄過程,並表示,幾十萬賄賂能幫公司帶來上百萬甚至千萬利潤。

“打點”26萬後 公司獲利280萬

檢方指控,北京中智源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簡稱中智源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某,在2007年8月至2013年10月間,委託王紅珍幫助該公司在婦幼保健院承攬兒童智力檢測業務和微量元素檢測業務,共向王紅珍行賄26萬元。

“醫院的項目很難接,競爭非常激烈,尤其我們這種小公司。王紅珍雖沒有主動索要好處費,但專案結款需要她簽字,每次都很費勁。”劉某說,為了專案順利進行,同時能承攬醫院的微量元素檢測業務,他每年行賄兩次,每次都是親自送2萬元現金到王紅珍辦公室。

庭上,檢方宣讀王紅珍的供詞:“醫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全面負責醫院工作。做這個業務的公司很多,想合作必須得到我的支持,否則做再多工作也不行,也無法承攬業務。”

“打點”之後,劉某公司順利承攬微量元素的檢測業務,公司利潤也不斷攀升,從2007年到2014年利潤共280萬元。

院長表弟開公司 7年營業額超千萬

檢方指控,馮某曾擔任包括北京吉安慧鑫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吉安慧鑫)在內的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另外兩家公司已註銷。2010年到2015年初,馮某多次向王紅珍行賄,金額共計達170萬元,並在其幫助下,上述公司得以承攬昌平區婦幼保健院醫用耗材供給業務。

“這個行業有利潤,同類競爭企業也很多,王紅珍是我表姐,給予了很多關照。”法庭上,馮某交代,2010年開始,他註冊的三家公司在與昌平區婦幼保健院合作期間,共產生營業額1000多萬元,利潤超過500萬元。

馮某每次向醫院供應耗材後,都會給予王紅珍好處費,總共給了170萬餘元,每次都是從公司帳戶取出現金。“給錢也是她要的,她給我寫小條,寫明每個耗材種類多少錢。”馮某說,這些字條已按照王紅珍的要求銷毀。

王紅珍則否認該說法,案發後她供述,“每次結帳後馮某都會給我錢,數額都是他自己算的,有零有整。我不知道怎麼算的,估計是根據業務額。”

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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