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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店外“過夜”水果遭惦記,3名男子被判刑

2018-04-28 09:09:33

天氣漸暖, 各種水果開始熱銷起來。 很多水果店店主為圖省事, 一些沒賣完的水果直接蓋上一塊布, 放在外面過夜, 第二天繼續銷售,

殊不知無人看管有風險, 這些水果很容易被人“惦記”。 今天, 記者從崇川區檢察院獲悉, 經該院提起公訴, 3名盜竊店外“過夜”水果的男子日前被法院判刑。

董某、周某、張某3人是老鄉, 老家都在連雲港贛榆, 一起外出打工, 案發前在南通從事敲牆、防水等裝修業務。 城市裡生活, 不比農村老家, 尤其家裡孩子多, 平時水果消費支出很大。 3人在一起聊天時經常感歎, 水果越來越貴, 快吃不起了。

2017年12月14日晚, 董某、周某、張某收工後一起喝酒, 期間提及幹活回家的路上, 發現市區有些水果店打烊後, 很多水果不收回店內, 只是拿一塊塑膠布遮起。 這一發現一說出來, 大家都來了勁。 2017年12月15日淩晨, 3人在市區兩家水果店門口, 以割斷捆綁繩索、掀開彩條布的方式竊得蘋果、梨、柳丁、柚子、瓜子等水果、乾貨價值共計2819元。

次日淩晨, 董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同日下午, 周某、張某主動投案。 3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並賠償了被害人損失, 取得被害人諒解。 近日, 經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董某被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15天, 周某和張某被判處拘役1個月;3人均為緩刑, 各並處罰金1500元。

“案件雖小, 防盜警鐘還得敲。 ”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水果店店主, 不要怕麻煩圖省事, 將沒有賣完的水果扔在店外, 尤其夏季將至, 進入水果熱銷季節, 防範工作不能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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