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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僥倖!男子為打鳥取樂 購買氣槍被公安機關抓獲

2018-04-27 20:07:06

啟東一名男子喜歡槍, 通過小廣告非法購得一支氣槍用於打鳥取樂。 今天(27日), 記者獲悉, 啟東茅家港邊防派出所成功抓獲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的嫌疑人一名, 查獲氣槍一支、鉛彈200餘發。

4月26日下午, 啟東茅家港邊防派出所在工作中接到線索稱, 一名男子手持氣槍, 在河邊打鳥, 請求派出所給予警力支援。 接到報警後, 該所民警迅速出警, 驅車在可疑地點進行搜索。 期間, 該所民警發現一輛車刻意躲避, 形跡可疑, 民警講其逼進死胡同後遂即下車依法盤查, 對可疑車輛進行檢查, 在駕駛人季某所駕駛的車旁的車庫內搜查出氣槍1支, 在車內搜查出鉛彈若干, 以及被槍打死的一隻斑鳩和三隻野雞。 民警立即將季某帶回派出所調查。

據悉, 為進一步落實“打黑除惡”專項整治行動, 維護轄區社會安定, 啟東茅家港邊防派出所立足實際, 精心部署, 開展了一系列細緻的摸排及線索收集工作。

警方提醒,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定罪處罰。 廣大市民要重視規避類似的法律風險, 不要有“氣槍不同於軍用槍支和火藥槍, 持有並不違法犯罪”的麻痹心理, 自覺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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