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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行業管控破局 獻計獻策為國分憂

稀土行業管控破局 獻計獻策為國分憂 ---------對離子型稀土資源管控的幾點意見!

離子型稀土礦物是上世紀七十年代首先在我國贛南地區發現的極具特色的中重稀土資源。 幾十年來, 離子型稀土資源的開發利用為我國稀土產業發展和確立中國稀土在世界的主導地位做出了重要貢獻。 因此, 得到了國家的高度重視, 早在1991年, 國務院就下發了國發[1991]5號(關於將鎢、錫、銻、離子型稀土礦產列為國家實行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的通知)檔, 對離子型稀土資源的開採和冶煉實施許可證制度, 實行嚴格管理的強制性措施,

成效顯著。

2011年以來, 國家進一步加大對離子型稀土礦物的管控力度, 在許可證制度基礎上, 又實行了嚴格的指令性計劃、專用發票、資源稅、環保核查等一系列法規措施, 同時把離子型稀土礦的開採權集中於五家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手中。 上述政策措施的實施規範了行業的市場行為, 保證了合法企業的按計劃和市場需求的正常運行。 但是也應該看到, 六年以來, 離子型稀土礦的非法開採和市場交易卻是屢禁不止, 而且在某些省份愈演愈烈, 嚴重的干擾了合法企業的正常運行, 企業合法權益得不到完全保護。 業內的調查研究發現, 離子型稀土開採亂象叢生, 現狀堪憂。

(一)非法開採數量巨大, 非法利潤十分驚人

1, 我國每年批准的離子型稀土礦開採指令性計劃指標1.79萬噸, 據對開採、分離等企業的不完全統計分析, 每年實際開採量約在5~8萬噸之間, 扣除許可的開採指標1.79萬噸(這1.79萬噸中仍然有大量屬於證外獲得的離子型稀土礦), 每年實際非法開採量在3~5萬噸。

2.由於這些非法開採者一般是選擇礦體厚度大、滲透率好、礦石品位高的礦山開採, 其開採成本十分低廉, 保守估計, 按目前硫酸銨和草酸價格來計算, 每噸稀土礦的直接開採成本不會高於3萬元/噸, 即使銷售價格按保守價10萬元/噸計算, 每年非法獲得的利潤在21~35億元之間。 可以這樣認為,按國家計畫正常開採的企業生存艱難。

馬克思在《資本論》裡說過:“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 ”離子型稀土礦非法開採的利潤遠超過100%, 這就是離子型稀土礦開採亂象叢生的直接原因。

(二)離子型稀土礦開採秩序混亂

1.開採方式混亂。 由於開採行為是非法的, 所以偷采者會因地制宜地選擇開採方式, 以方便其運輸和逃逸。 有採取原地浸礦方式, 有堆礦浸礦方式, 也有家庭池浸方式, 還有用螺旋洗礦浸礦方式。 種種開採方式有一個共同點就是,

不考慮資源的保護性開採, 不講究資源的回收率, 不採取有效的環保措施。

2.巧立名目逃避執法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私采者會找各種理由來掩飾其稀土礦開採的本質。 有的以選擇種新品種樹木的形式開採, 有的以燒磚的名義開採, 有的選擇綜合回收方式開採, 有的以山體治理方式開採, 手段五花八門, 唯一目的就是掩蓋其私采稀土礦的本質。

3.開採規模各異。 原地浸礦技術最大一個特點就是開採量大, 從布點建車間到結束2年左右即可完工, 帶走3000~5000噸離子型稀土礦;一個小磚廠, 一次堆10萬M3土方進行堆浸, 3個月帶走100多噸稀土礦;一個瓷土礦, 開挖50萬噸/年“瓷土礦”, 順便回收400噸稀土礦……。 由於私采稀土礦的種類眾多, 南方離子型稀土礦的年開採總量應該在5-8萬噸, 每年實際有3~5萬噸稀土精礦不合法的流入市場。由於大量離子型稀土礦在體外迴圈,造成稀土礦生產失控,指令性開採計畫變成一句空話。

(三)後果嚴重;稀土開採的種種亂象所造成的後果就是:

1,離子型稀土礦供大於求,加劇業內不公平競爭,為稀土產業鏈提供貪腐土壤,使國家稀土產業政策無法落地,稀土行業受損。據有關資料顯示:2016年非法開採的離子型稀土精礦市場供應量占比達到80%以上,已形成了一個從礦山、分離冶煉生產到下游應用企業“體外迴圈”的黑色產業鏈。由於非法礦逃掉了稅賦和環保成本,造成市場極不公平!一個非法開採者將稀土礦賣到10萬元/噸,他們就有7萬元的利潤。而一個合法的稀土開採企業,即使將產品賣到15萬元/噸,因為要交資源稅、增值稅等稅費,要交複墾保證金,在開採過程中要支付安全、環保、治理等多項費用,其利潤額將大大低於私采者,市場競爭力不如私采者,優先佔領市場的人還是私采者,通過行業准入和執行指令性計劃生產的合法企業生存環境不斷惡化,生產難以為繼,自2015年以來大部分處於停產狀態,而非法運行企業從礦山開採、分離冶煉,到材料應用、廢料回收,形成一條完整的體外迴圈產業鏈,蒸蒸日上,佔據了稀土行業的半壁江山。

2,資源浪費嚴重。由於非法開採缺乏規範生產和有效監督,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一是,資源勘查程度低。私采者主要採用洛陽鏟勘查,有些地形不便於勘查和開發,私采者往往忽略這部分資源,變成無法再利用的“死礦”; 二是回採率低。私采者由於環境所迫,採用快速布點、快速投料、快速回收的辦法開發稀土礦資源,在一些山體的邊角處,在一些礦層不厚的地方,在一些稀土品位不高的地方,在一些用藥量很大的地方,在一些土壤滲透率慢的地方,他們常常不予理會。形成采富棄貧,不計回採率的粗放型生產模式。三是稀土回收率低。私采者由於擔心被抓,他們無法從容地回收稀土礦資源,浸礦浪費、沉澱浪費等現象時有發生。私采者一般缺少安全防範措施,山體塌方、料液流失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在廣東、廣西一些私採礦山還出現由於山體垮塌事件,造成人員傷亡,整個山頭的資源全部浪費。稀土回收率明顯低於正規開採

3,環保問題嚴重,環境代價沉重。由於離子型稀土礦非法開採的普遍性,標準化開採工藝技術得不到有效實施,在亂采亂挖的同時,不採取任何安全和環保措施,安全風險、礦山生態與環境問題依然十分突出。按照經驗估算,一年私采3~5萬噸,礦產品價值30~50億元(正規含稅價值在54~90億元),每年就要為私采者支付恢復性環保治理費可達幾十億元億元,最後是私采者獲利,政府買單。

4,嚴重動搖離子型中重稀土在國際上的優勢地位

我國南方幾個省號稱有2000多萬噸的離子型稀土礦資源,一年開5-8萬噸,自2006年開始,已經有12年了,生產近百萬噸稀土精礦。如果開採1噸消耗3噸稀土礦資源儲量,那這12年共消耗300多萬噸的離子型稀土礦資源,如果再不有效控制,南方離子型稀土礦的優勢將消失殆盡。

5,非法開採加劇了中重稀土個元素市場的不平衡性,以釔、釤為代表的中重稀土產品大量過剩、積壓,幾乎成為了垃圾產品。

按照目前釹鐵硼行業對鋱鏑產品的需求量計算,我國離子型稀土礦的年需求量大約在3.5—4.5萬噸左右,而粗略估計實際產量每年是5-8萬噸,所以加大了國家對鋱鏑的收儲力度。而在離子型稀土礦中平均占比25-30%的釔大量過剩積壓,成為名副其實的垃圾產品。成為稀土業界的一大痛點。

(四)滋生黑色產業鏈的原因分析

除了我國經濟運行中中的普遍性因素之外,稀土行業的自身原因有如下幾點:

1,非法開採和銷售的高額利潤和低廉的違法成本是非法開採猖獗的直接原因。(前面已作了系統分析);

2,政策制定的錯位和矛盾,使得非法開採有機可乘

2012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對稀土行業制定和實施的一些管控政策,缺乏認真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平衡,一些政策的出臺相互不連貫,有矛盾,錯位運行。比如,國土資源部下達的離子礦開採指令性計劃指標,與工信部下達的離子礦冶煉分離指令性計劃指標不一致,以搶救性開採下達離子型礦的生產指標;稀土冶煉企業准入制度核准的企業生產能力與下達的指令性分離冶煉計畫指標脫節,一般計畫指標只能滿足企業核准生產能力的30%左右,達不到企業的盈虧平衡點;對鐠釹、鋱鏑等稀土產品的不合理收儲,收儲品種錯位;離子型稀土礦與輕稀土礦的資源稅差別給非法開採製造了高額的利潤空間;稀土開採和冶煉廢水排放標準的氨氮指標(5ppm)給生產帶來過高的工藝要求......

3,六大集團政策之癥結

國家有關部門把我國稀土的開採和冶煉權集中於六大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手中(其中大型央企兩家,省級大型企業集團三家,設區市級集團一家),初衷是為了提高行業的集中度,政策設計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由於六家企業中五家是從事離子型稀土礦開採冶煉的大型企業集團。而離子型稀土礦開採的氣候、環境和條件,與大型央企管控開採不相適應。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原來只有贛州稀土礦業公司一家地方企業為主體的離子型稀土開採,以贛南地區為主采區的開採規模,轉化為五大企業集團(還有有色行業最大企業集團也擠入),開採區域擴展為贛南、福建、廣東、廣西、湖南、雲南,全面開花,這與離子型稀土的控制性開採的政策設計的初衷有待考究。

4,條塊分割,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和責權應明確,防止黑色利益鏈形成。

(五)關於加強離子型稀土資源管理的幾點建議意見

1,強化責任意識,該管的管好

離子型稀土資源是我國極具優勢的特殊礦種,加強管控勢在必行。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應該以法規的手段管好,諸如離子型稀土勘查、開採的的許可證制度,環境保護、稅收政策以及礦產品的流通政策等都要準確把握,明確責任,嚴格執法,消除漏洞,作為離子型稀土資源管控的主要手段。資源管好了,後端的冶煉分離,材料加工諸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2,應有市場主導的許多政策,應該放開。

現存的政府各種稀土指令性計劃政策,除離子型稀土礦開採計畫外,輕稀土礦物的開採,稀土冶煉分離的指令性計劃,稀土出口計畫,等等應該逐步放開,以市場調節為主導,變指令性計劃為指導性計畫,並交由稀土行業協會負責運行,政府管理部門主要強化監督管理責任。離子型稀土開採指標要加強市場需求分析,適當增加計畫指標,強化公平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讓非法開採喪失存在的條件和環境。

3,適時總結江西省贛南地區幾十年來離子型稀土礦山管理的經驗和教訓,認真總結“地方政府管控,地方國有企業統一管理經營離子型稀土礦山”的贛南模式的管理模式,並加以推廣。中央大型國有企業適時將離子型稀土礦的管控主導權交給地方企業,把利益從中央讓利於地方。同時也把離子型稀土礦山管理的責任與權利下放給地方政府。國家稀土管理部門行使好嚴格的監督管理權和政策法規制定權,切斷黑色產業鏈的利益鏈條,把反腐敗鬥爭貫穿於打擊黑色產業鏈的行動之中,從管理和政策層面消除黑色產業鏈的孳生條件,創造一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平的競爭環境。

4,加強對離子型稀土資源優勢的認識和保護

離子型稀土資源是在中國發現的特有的稀土資源,地質研究工作表明,並非中國獨有。其成礦帶可以向西延伸到南美洲巴西等國家和地區。中國的優勢在於發現早,儲量大,成礦、可采、利用研究的理論和技術比較成熟和先進。如何保持這一優勢地位值得認真研究。筆者通過與業內各方面專家溝通討論認為:一是要規範有序的開發利用,強化資源管理;二是要加大科技投入,重視理論和基礎研究,加強技術開發研究;三是要按照市場需求調控開採總量;四是強化資源的平衡利用,對以釔為代表的市場滯銷的重稀土產品實施國家戰略收儲,大大減少並逐步停止鐠釹、鋱鏑產品的國家收儲。

上述幾點建議意見能夠落實到位,離子型稀土資源的有序開採和高效利用就一定能實現。(作者:中國稀土行業協會合金分會秘書長、江西省稀土學會常務副秘書長 孟慶江)

每年實際有3~5萬噸稀土精礦不合法的流入市場。由於大量離子型稀土礦在體外迴圈,造成稀土礦生產失控,指令性開採計畫變成一句空話。

(三)後果嚴重;稀土開採的種種亂象所造成的後果就是:

1,離子型稀土礦供大於求,加劇業內不公平競爭,為稀土產業鏈提供貪腐土壤,使國家稀土產業政策無法落地,稀土行業受損。據有關資料顯示:2016年非法開採的離子型稀土精礦市場供應量占比達到80%以上,已形成了一個從礦山、分離冶煉生產到下游應用企業“體外迴圈”的黑色產業鏈。由於非法礦逃掉了稅賦和環保成本,造成市場極不公平!一個非法開採者將稀土礦賣到10萬元/噸,他們就有7萬元的利潤。而一個合法的稀土開採企業,即使將產品賣到15萬元/噸,因為要交資源稅、增值稅等稅費,要交複墾保證金,在開採過程中要支付安全、環保、治理等多項費用,其利潤額將大大低於私采者,市場競爭力不如私采者,優先佔領市場的人還是私采者,通過行業准入和執行指令性計劃生產的合法企業生存環境不斷惡化,生產難以為繼,自2015年以來大部分處於停產狀態,而非法運行企業從礦山開採、分離冶煉,到材料應用、廢料回收,形成一條完整的體外迴圈產業鏈,蒸蒸日上,佔據了稀土行業的半壁江山。

2,資源浪費嚴重。由於非法開採缺乏規範生產和有效監督,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一是,資源勘查程度低。私采者主要採用洛陽鏟勘查,有些地形不便於勘查和開發,私采者往往忽略這部分資源,變成無法再利用的“死礦”; 二是回採率低。私采者由於環境所迫,採用快速布點、快速投料、快速回收的辦法開發稀土礦資源,在一些山體的邊角處,在一些礦層不厚的地方,在一些稀土品位不高的地方,在一些用藥量很大的地方,在一些土壤滲透率慢的地方,他們常常不予理會。形成采富棄貧,不計回採率的粗放型生產模式。三是稀土回收率低。私采者由於擔心被抓,他們無法從容地回收稀土礦資源,浸礦浪費、沉澱浪費等現象時有發生。私采者一般缺少安全防範措施,山體塌方、料液流失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在廣東、廣西一些私採礦山還出現由於山體垮塌事件,造成人員傷亡,整個山頭的資源全部浪費。稀土回收率明顯低於正規開採

3,環保問題嚴重,環境代價沉重。由於離子型稀土礦非法開採的普遍性,標準化開採工藝技術得不到有效實施,在亂采亂挖的同時,不採取任何安全和環保措施,安全風險、礦山生態與環境問題依然十分突出。按照經驗估算,一年私采3~5萬噸,礦產品價值30~50億元(正規含稅價值在54~90億元),每年就要為私采者支付恢復性環保治理費可達幾十億元億元,最後是私采者獲利,政府買單。

4,嚴重動搖離子型中重稀土在國際上的優勢地位

我國南方幾個省號稱有2000多萬噸的離子型稀土礦資源,一年開5-8萬噸,自2006年開始,已經有12年了,生產近百萬噸稀土精礦。如果開採1噸消耗3噸稀土礦資源儲量,那這12年共消耗300多萬噸的離子型稀土礦資源,如果再不有效控制,南方離子型稀土礦的優勢將消失殆盡。

5,非法開採加劇了中重稀土個元素市場的不平衡性,以釔、釤為代表的中重稀土產品大量過剩、積壓,幾乎成為了垃圾產品。

按照目前釹鐵硼行業對鋱鏑產品的需求量計算,我國離子型稀土礦的年需求量大約在3.5—4.5萬噸左右,而粗略估計實際產量每年是5-8萬噸,所以加大了國家對鋱鏑的收儲力度。而在離子型稀土礦中平均占比25-30%的釔大量過剩積壓,成為名副其實的垃圾產品。成為稀土業界的一大痛點。

(四)滋生黑色產業鏈的原因分析

除了我國經濟運行中中的普遍性因素之外,稀土行業的自身原因有如下幾點:

1,非法開採和銷售的高額利潤和低廉的違法成本是非法開採猖獗的直接原因。(前面已作了系統分析);

2,政策制定的錯位和矛盾,使得非法開採有機可乘

2012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對稀土行業制定和實施的一些管控政策,缺乏認真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平衡,一些政策的出臺相互不連貫,有矛盾,錯位運行。比如,國土資源部下達的離子礦開採指令性計劃指標,與工信部下達的離子礦冶煉分離指令性計劃指標不一致,以搶救性開採下達離子型礦的生產指標;稀土冶煉企業准入制度核准的企業生產能力與下達的指令性分離冶煉計畫指標脫節,一般計畫指標只能滿足企業核准生產能力的30%左右,達不到企業的盈虧平衡點;對鐠釹、鋱鏑等稀土產品的不合理收儲,收儲品種錯位;離子型稀土礦與輕稀土礦的資源稅差別給非法開採製造了高額的利潤空間;稀土開採和冶煉廢水排放標準的氨氮指標(5ppm)給生產帶來過高的工藝要求......

3,六大集團政策之癥結

國家有關部門把我國稀土的開採和冶煉權集中於六大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手中(其中大型央企兩家,省級大型企業集團三家,設區市級集團一家),初衷是為了提高行業的集中度,政策設計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由於六家企業中五家是從事離子型稀土礦開採冶煉的大型企業集團。而離子型稀土礦開採的氣候、環境和條件,與大型央企管控開採不相適應。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原來只有贛州稀土礦業公司一家地方企業為主體的離子型稀土開採,以贛南地區為主采區的開採規模,轉化為五大企業集團(還有有色行業最大企業集團也擠入),開採區域擴展為贛南、福建、廣東、廣西、湖南、雲南,全面開花,這與離子型稀土的控制性開採的政策設計的初衷有待考究。

4,條塊分割,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和責權應明確,防止黑色利益鏈形成。

(五)關於加強離子型稀土資源管理的幾點建議意見

1,強化責任意識,該管的管好

離子型稀土資源是我國極具優勢的特殊礦種,加強管控勢在必行。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應該以法規的手段管好,諸如離子型稀土勘查、開採的的許可證制度,環境保護、稅收政策以及礦產品的流通政策等都要準確把握,明確責任,嚴格執法,消除漏洞,作為離子型稀土資源管控的主要手段。資源管好了,後端的冶煉分離,材料加工諸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2,應有市場主導的許多政策,應該放開。

現存的政府各種稀土指令性計劃政策,除離子型稀土礦開採計畫外,輕稀土礦物的開採,稀土冶煉分離的指令性計劃,稀土出口計畫,等等應該逐步放開,以市場調節為主導,變指令性計劃為指導性計畫,並交由稀土行業協會負責運行,政府管理部門主要強化監督管理責任。離子型稀土開採指標要加強市場需求分析,適當增加計畫指標,強化公平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讓非法開採喪失存在的條件和環境。

3,適時總結江西省贛南地區幾十年來離子型稀土礦山管理的經驗和教訓,認真總結“地方政府管控,地方國有企業統一管理經營離子型稀土礦山”的贛南模式的管理模式,並加以推廣。中央大型國有企業適時將離子型稀土礦的管控主導權交給地方企業,把利益從中央讓利於地方。同時也把離子型稀土礦山管理的責任與權利下放給地方政府。國家稀土管理部門行使好嚴格的監督管理權和政策法規制定權,切斷黑色產業鏈的利益鏈條,把反腐敗鬥爭貫穿於打擊黑色產業鏈的行動之中,從管理和政策層面消除黑色產業鏈的孳生條件,創造一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平的競爭環境。

4,加強對離子型稀土資源優勢的認識和保護

離子型稀土資源是在中國發現的特有的稀土資源,地質研究工作表明,並非中國獨有。其成礦帶可以向西延伸到南美洲巴西等國家和地區。中國的優勢在於發現早,儲量大,成礦、可采、利用研究的理論和技術比較成熟和先進。如何保持這一優勢地位值得認真研究。筆者通過與業內各方面專家溝通討論認為:一是要規範有序的開發利用,強化資源管理;二是要加大科技投入,重視理論和基礎研究,加強技術開發研究;三是要按照市場需求調控開採總量;四是強化資源的平衡利用,對以釔為代表的市場滯銷的重稀土產品實施國家戰略收儲,大大減少並逐步停止鐠釹、鋱鏑產品的國家收儲。

上述幾點建議意見能夠落實到位,離子型稀土資源的有序開採和高效利用就一定能實現。(作者:中國稀土行業協會合金分會秘書長、江西省稀土學會常務副秘書長 孟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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