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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法院“五措施”構築反家庭暴力工作體系成效明顯

開展反家暴法律宣傳

為反家暴庇護中心揭幕

庇護中心內景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頒佈實施以來, 柳州市兩級法院以“家事審判改革試點工作”為契機, 積極構建反家庭暴力工作體系, 多方位預防、制止和懲罰家庭暴力行為, 維護家庭弱勢群體的權益。 2016至2017年, 兩級法院審理院涉及家庭暴力案件123件, 占家事案件總數的2.1%。

主要做法有:一是創新涉家暴民事案件審理工作制度。 柳州中院制定《關於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家事案件的實施意見》《關於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證據固定制度的實施意見》, 並在《關於建立家事審判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規定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條件、審查程式等方面內容, 實現處理涉家暴民事案件的規範化管理。

同時, 指導各基層法院根據轄區實際, 制定一系列具體的規章制度, 形成兩級法院審理涉家暴案件的工作制度體系。 柳北區法院還制定“家庭暴力評級表”, 便於審判人員在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時根據查明事實作出相應的處理方式。 二是加大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力度。 確立家庭暴力“要素式”證據審查規則, 極大地減輕了申請人的舉證困難, 提高了人身安全保護力度。 2016年, 柳州市兩級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36份, 2017年為38份, 總數占到全區總數的一半以上, 有力遏制了家庭暴力行為的發生, 改善家庭法制環境, 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是配置反家庭暴力專業審判人員和機構設施。 選擇婚姻家庭審判經驗、人生閱歷較為豐富,
或者具備心理學專業知識的法官作為專門的家事審判團隊成員, 提高家庭暴力審查處理的專業化、規範化。 同時, 成立“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審理中心”, 在中心設置心理疏導室、臨時庇護室等功能室, 並提供相應的物品設施, 給予當事人心理疏導和臨時庇護。 其他基層法院也設置了相應的功能室。 2017年5月23日, “柳州家事少審案件綜合網”正式上線, 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在該網站上直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心理疏導和臨時庇護。 四是聯合構築全市反家庭暴力網路體系。 通過市委政法委牽頭, 與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團委、婦聯、殘聯、各縣區政府等多個部門形成反家暴聯動工作合力,
並與各單位就預防、制止和懲罰家庭暴力行為的細節問題分別達成合作實施意見, 在反家庭暴力臨時庇護、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監督實施、對家庭暴力受害者回訪幫扶等方面都作了明確的規定。 同時, 設立家事調解員、家事調查員和心理疏導員的“三員制度”, 推動反家庭暴力聯動工作的實施開展, 有效發現、制止和懲罰家庭暴力行為, 維護婚姻家庭乃至全社會的和諧穩定。 五是多層次開展反家庭暴力法制宣傳。 充分利用“婦女兒童維權崗”、“青少年維權崗”等平臺接受網友關於反家庭暴力相關法律問題的諮詢。 定期到廣場、公園、學校、集市等宣傳相關法律知識。 對典型涉家庭暴力案例進行深入剖析,撰寫相關案件新聞報導;拍攝法制微電影,向大眾宣傳涉家庭暴力案件相關法律知識。隨著家事審判改革的不斷推進,試點法院在傳統法律宣傳方式的基礎上,創新升級新媒體宣傳方式,向公眾廣泛宣傳反家庭暴力相關法律知識。實行家事法制教育前置程式,規定家事案件當事人在庭前必須觀看法院自製的家事法制教育短片,以警示家庭暴力行為。

(市中院 曾慶斌)

對典型涉家庭暴力案例進行深入剖析,撰寫相關案件新聞報導;拍攝法制微電影,向大眾宣傳涉家庭暴力案件相關法律知識。隨著家事審判改革的不斷推進,試點法院在傳統法律宣傳方式的基礎上,創新升級新媒體宣傳方式,向公眾廣泛宣傳反家庭暴力相關法律知識。實行家事法制教育前置程式,規定家事案件當事人在庭前必須觀看法院自製的家事法制教育短片,以警示家庭暴力行為。

(市中院 曾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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