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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中小學5月3日開始網上報名,這些細節家長們一定仔細看!

長春市教育局今日發佈《關於做好2018年城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做好長春市2018年城區、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台區, 下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 按照國家教育部近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相關要求, 結合本市實際, 經市政府同意, 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規定, 適齡兒童少年應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父母為第一監護人。 適齡兒童少年入讀片區學校, 要符合“兩個一致”原則, 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應與其父母戶籍一致, 戶籍地址應與其實際居住位址及父母的房屋權屬證明一致。

不符合“兩個一致”的, 由各城區、開發區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入學。

入學條件

(一)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且具有本市戶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均可入讀本市小學。

(二)初中入學條件:凡具有本市戶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並已經完成小學階段義務教育任務的畢業生, 均可入讀本市初中。

入學方式

(一)關於入讀公辦學校

1.網上報名

5月3日9:00-13日17:00, 所有符合本市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無論本市戶籍子女還是持有效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無論入讀公辦學校還是選擇民辦學校, 均須登錄“長春教育網”, 點擊“長春市2018年中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 按系統提示和要求,

輸入相關資訊, 確認後完成網上報名。 完成網上報名後, 電腦系統將自動生成報名資訊資料庫。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或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完成網上報名的, 可於5月14日9:00—17:00或5月15日9:00—17:00, 持戶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證到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城區、開發區指定地點報名。 報名資訊由各城區、開發區及時輸入報名資訊資料庫。

未按規定時限(5月15日17:00前)完成報名的, 由各城區、開發區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入學。

2.戶籍驗證

5月16-18日, 公安部門審核驗證戶籍信息。 驗證合格的, 導入全市公辦中小學學區學位派送系統。

3.學位派送

5月21-22日, 各城區、開發區依據學區方案和公安部門核准的戶籍資訊派送學區學位。 當學區生源超出學校招生計畫時, 各城區、開發區應結合實際合理制定配套政策,

採取可行措施, 統籌安排入學。

實行多校劃片的學校要採取電腦隨機派位元方式進行學區學位派送, 屆時邀請轄區內相關人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 並請公證處公證。

學區學位派送結束後, 各城區、開發區向區域內中小學校下達預錄取名單。

4.資訊審核

5月23-30日, 各城區、開發區採取部門聯動方式, 組織學校依據“兩個一致”原則, 對預錄取的常住戶籍學生的戶籍、其父母房屋權屬證明及實際居住地進行審核。 對非本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進行資訊審核時, 審核其原籍戶口、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本區的有效居住證。

資訊審核結束後, 各城區、開發區為轄區內公辦中小學校下達正式錄取名單。

5.下達通知

5月31—6月4日, 各公辦中小學校為派送到本校的適齡兒童少年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及入學須知。 無論入讀公辦學校還是選擇民辦學校, 均須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6.報到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中小學校報到入學截止時間為6月22日。

各中小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新生報到, 辦理入學手續。 凡未在統一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報到並辦理入學手續的, 由各城區、開發區另行統籌安排入學。

(二)關於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自主招生, 招生工作在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監督指導下實施。

報名前提條件

自主選擇到民辦學校入讀的, 必須具備兩個先決條件:一是必須於5月3-15日, 在“長春教育網”的“長春市2018年中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上進行網上報名,

二是必須領取公辦學校發放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民辦學校同意接收的, 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和其它有關材料到民辦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招生時間安排

民辦學校招生時間與公辦學校相同。

(三)關於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元入學

繼續深化民辦初中招生制度改革, 將民辦初中學校部分學位面向城區進行電腦隨機派位。 電腦派位工作由各城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式組織實施。

1.確認數額

6月1日前, 依據轄區內民辦初中辦學規模、招生計畫、招生情況, 確認轄區內民辦初中用於電腦派位的學位數額。

2.公佈資訊

6月4日, 通過有關媒體公佈民辦初中用於電腦派位的學位數額、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派位時間及網上查詢辦法。

3.網上報名

6月5日9:00-7日17:00,已於5月3-15日完成報名並被錄入報名資訊資料庫、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有選擇民辦初中意向的小學畢業生,登錄 “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元網上報名系統”,選擇一所(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初中,按系統提示完成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元的網上報名。

4.匯總資料

6月8-11日,下載“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元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報名資料資訊,形成派位元資料庫。

5.電腦派位

6月12日,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自行組織本區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元工作。電腦派位時邀請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社會監督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並請公證處公證。電腦派位元過程要全程錄影並存檔。

6.公佈結果

6月12日15:00-13日17:00,開通網上查詢系統。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元網上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及姓名進行查詢。

(四)關於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入學

優質公辦學校的空餘學位,由各城區、開發區統籌推動,面向區域或大學區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電腦派位。

1.確認數額

6月7日前,對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的辦學規模、招生計畫、招生情況進行審核,確認2018年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數額。

2.公佈資訊

6月8日,通過有關媒體公佈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數額、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派位時間及網上查詢辦法。

3.網上報名

6月13日9:00-14日17:00,按照自願原則,已於5月3-15日完成報名並被錄入報名資訊資料庫、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的適齡兒童少年,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元網上報名系統”,在轄區內選擇一所學校(只能選擇一所)完成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的網上報名。已經被民辦初中以電腦派位元方式招收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優質公辦初中空餘學位電腦派位。

4.匯總資料

6月15-19日,下載“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元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報名資料資訊,形成派位元資料庫。

5.電腦派位

6月20日,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組織本區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工作。電腦派位時邀請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社會監督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並請公證處公證。電腦派位元過程要全程錄影並存檔。

6.公佈結果

6月20日15:00-21日17:00,開通網上查詢系統。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元網上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及姓名進行查詢。

(五)關於各類特殊群體入學

1.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實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隨遷子女報名方式與戶籍子女報名方式相同,報名成功後,統一進行資訊審核,由各城區、開發區結合實際統籌派送公辦學位;隨遷子女在自願前提下,可平等參與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元和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元;報到入學後,均衡分班,統一建籍。

2.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負責組織轄區內民族學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計畫,本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可自主選擇本民族學校就讀。

3.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要對轄區內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並對其自然情況進行登記,組織專家組進行鑒定評估,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教育安置建議。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4.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希望學校招生工作是政府民生工作,各城區、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大力宣傳,將惠民工作落到實處。要對轄區特困特優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摸底調查,確保其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全市範圍內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子女、軍烈屬子女、烈士子女、孤兒,以及持市民政局、市扶困辦等單位開具相關證明材料的困難群體子女,可採取自薦或由當地教育部門推薦方式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5.入讀長春市晨光學校

初中階段學校(含中、省、市直學校及民辦學校)學習有特殊困難、行為有偏差的在校學生,由各城區、開發區負責進行調查、統計,依據自願原則,經原初中學校同意,安排到晨光學校學習。家長或學生本人主動申請,經晨光學校審核同意,也可辦理轉學手續。

6.特殊優撫對象入學

依據省教育廳和省軍區《關於轉發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吉政聯〔2012〕69號),妥善安排軍人子女入學。

依據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關於切實做好我市人民警察榮記二等功以上榮譽的子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長教聯〔2008〕11號),妥善安排員警子女入學。

依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吉發〔2018〕4號)和《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集聚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長辦發 〔2017〕50號),妥善安排引進人才子女入學。

7.其他特殊群體入學

港澳臺子女、華僑子女、外籍子女等特殊群體入學,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六)關於均衡分班和新生建籍工作

各城區、開發區和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吉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起始年級必須按照隨機原則均衡分班,均衡配備教育教學資源。

3.網上報名

6月5日9:00-7日17:00,已於5月3-15日完成報名並被錄入報名資訊資料庫、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有選擇民辦初中意向的小學畢業生,登錄 “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元網上報名系統”,選擇一所(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初中,按系統提示完成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元的網上報名。

4.匯總資料

6月8-11日,下載“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元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報名資料資訊,形成派位元資料庫。

5.電腦派位

6月12日,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自行組織本區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元工作。電腦派位時邀請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社會監督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並請公證處公證。電腦派位元過程要全程錄影並存檔。

6.公佈結果

6月12日15:00-13日17:00,開通網上查詢系統。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元網上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及姓名進行查詢。

(四)關於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入學

優質公辦學校的空餘學位,由各城區、開發區統籌推動,面向區域或大學區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電腦派位。

1.確認數額

6月7日前,對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的辦學規模、招生計畫、招生情況進行審核,確認2018年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數額。

2.公佈資訊

6月8日,通過有關媒體公佈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數額、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派位時間及網上查詢辦法。

3.網上報名

6月13日9:00-14日17:00,按照自願原則,已於5月3-15日完成報名並被錄入報名資訊資料庫、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的適齡兒童少年,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元網上報名系統”,在轄區內選擇一所學校(只能選擇一所)完成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的網上報名。已經被民辦初中以電腦派位元方式招收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優質公辦初中空餘學位電腦派位。

4.匯總資料

6月15-19日,下載“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元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報名資料資訊,形成派位元資料庫。

5.電腦派位

6月20日,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組織本區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工作。電腦派位時邀請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社會監督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並請公證處公證。電腦派位元過程要全程錄影並存檔。

6.公佈結果

6月20日15:00-21日17:00,開通網上查詢系統。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元網上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及姓名進行查詢。

(五)關於各類特殊群體入學

1.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實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隨遷子女報名方式與戶籍子女報名方式相同,報名成功後,統一進行資訊審核,由各城區、開發區結合實際統籌派送公辦學位;隨遷子女在自願前提下,可平等參與優質公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元和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元;報到入學後,均衡分班,統一建籍。

2.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負責組織轄區內民族學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計畫,本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可自主選擇本民族學校就讀。

3.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要對轄區內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並對其自然情況進行登記,組織專家組進行鑒定評估,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教育安置建議。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4.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希望學校招生工作是政府民生工作,各城區、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大力宣傳,將惠民工作落到實處。要對轄區特困特優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摸底調查,確保其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全市範圍內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子女、軍烈屬子女、烈士子女、孤兒,以及持市民政局、市扶困辦等單位開具相關證明材料的困難群體子女,可採取自薦或由當地教育部門推薦方式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5.入讀長春市晨光學校

初中階段學校(含中、省、市直學校及民辦學校)學習有特殊困難、行為有偏差的在校學生,由各城區、開發區負責進行調查、統計,依據自願原則,經原初中學校同意,安排到晨光學校學習。家長或學生本人主動申請,經晨光學校審核同意,也可辦理轉學手續。

6.特殊優撫對象入學

依據省教育廳和省軍區《關於轉發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吉政聯〔2012〕69號),妥善安排軍人子女入學。

依據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關於切實做好我市人民警察榮記二等功以上榮譽的子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長教聯〔2008〕11號),妥善安排員警子女入學。

依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吉發〔2018〕4號)和《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集聚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長辦發 〔2017〕50號),妥善安排引進人才子女入學。

7.其他特殊群體入學

港澳臺子女、華僑子女、外籍子女等特殊群體入學,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六)關於均衡分班和新生建籍工作

各城區、開發區和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吉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起始年級必須按照隨機原則均衡分班,均衡配備教育教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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