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 澎湃新聞從權威管道獲得一份《河南省公安廳關於邱海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情況通報》, 通報稱, 該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邱海山夥同民警劉萍、鹿邑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原股長張季梅等人, 在辦理畢業生分配、幹部調動、公務員登記和入警申報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污、受賄, 其中, 邱海山為女兒篡改檔案年齡, 最終實現其“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目的。 (4月13日澎湃新聞)
根據媒體的揭露, 這起造假事件情節相當嚴重, 性質十分惡劣, 無論是就案件的細節描述,
河南省公安廳嚴肅查處此次窩案, 固然是清理門戶、維護形象、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必要之舉, 但如此大面積的造假案件、波及範圍之廣, 也必須反思作為上級主管部門是否履行到了監督管理的責任。 基層公安幹警利用職務之便, 公權私用、為己謀利, 更令人震驚的是, 在接受調查的時候, 邱某等人為了毀滅證據, 不僅將全域500多名民警檔案資料進行拆分、轉移、隱藏甚至銷毀,
一位縣級公安領導幹部, 生活條件再差也不可能差到讓女兒“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 “冒領工資”無異於褫奪公共資源, 變相貪贓枉法。 更可怕的是, 身為“警二代”的其女, 如果在小小年紀就坐擁公安系統一席之地, 就能不經過統一考核選拔進入公安隊伍, 這種“捷徑”背後凸顯的權力的任性、資源的掠奪以及對規則的踐踏, 會讓多少普通人家的孩子寒心?
最近這段時間, 有關階層固化的談論又在形成一陣波瀾, 雖然有權威媒體刊文指出“階級固化”的論調不能成立,
事實上, 近些年有關“火箭提拔”“神童幹部”“13歲參加工作”的各種新奇報導屢見不鮮,
稿源:湖北日報網
作者:張璐(蘭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