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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朋友圈發的風景美照能隨便轉嗎?

天啦嚕!這是“赤果果”的盜圖, 是侵犯著作權!如今有些“行銷”號, 真是越來越不像話了, 不光盜圖, 甚至“洗稿”, 總之竊取別人的勞動成果,

一點都不臉紅!那麼, 遭遇這些情況該怎麼辦?

咳咳!下面請看正義君的表演時間, 劃重點啦!

別人在朋友圈發的照片, 不是你想轉就能轉!

Q:自己在微信朋友圈所發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曹興權教授表示, 只要是原創作品, 無論在哪裡發, 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不違背公序良俗原則, 即享有著作權。

Q:只要轉發別人的作品, 就侵權了嗎?

曹興權教授表示, 轉發是否侵權, 關鍵看是否存在授權以及授權範圍。 “默示許可”, 一般來說還是認定許可存在的, 但並不表示默示許可不標注來源, 或者默示同意轉載免費。 若未標注原權利人資訊, 或在商業利用中未支付費用, 即使有默示許可, 轉載後不構成侵權的抗辨也不成立。

怎麼樣, 這回清楚了吧, 轉發不是你想轉, 想轉就能轉的!可是有的人非要以身試法。 ↓↓↓

不論是圖片作品, 還是文字作品, 轉發前主動徵詢原創作者的意見, 這不僅是“微信界”的基本禮儀, 還是有效避免法律糾紛的一種方式。

別人的稿子“洗洗”用, 這種想法很危險!

由於微信公眾號加強了對原創文章的保護, 現在未得到原創作者授權, 微信公眾號都無法直接轉載原創文章。 不過, 這可難不倒有些“聰明人”。 正義君猶記得年初, 微信大V六神磊磊和另一自媒體人周沖之間的“洗稿”之戰。 就在不久前, 有記者發現“洗稿”已儼然形成了一條產業鏈, 據說:洗一篇六神磊磊的稿, 只需要48元。

“洗稿”是否侵權?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徐新明認為, “洗稿”是否侵權, 需要對相關文章進行整體判斷, 雖然經過改頭換面, 看似獨創, 但仍存在侵犯著作權的可能。

曹興權教授認為, “洗稿”可能涉及著作權中的改編權保護問題, 若認定構成改編事實, 又未經原權利人同意的,

則構成侵權行為。

侵犯別人的著作權會怎樣?

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 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是必須的。 如果情節較嚴重, 以至於損害公共利益的, 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銷毀侵權複製品, 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著作權專委會委員趙虎律師還認為:網路平臺不認定侵權, 並不代表不侵權, 最終若法院判定侵權, 網路平臺可能還會承擔連帶責任。

那些始終堅守原創的作者們是令人欣賞和敬佩的,

而法律必須要對這種“原創精神”加以保護。 微信公眾號、朋友圈都不是法外之地, “抄襲”“轉發”“洗稿”這種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法律該出手時就要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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