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至6月是長江禁漁期, 禁止江上的任何非法捕撈作業, 可有人卻偏為吃江魚以身試法。 4月19日, 逃逸了幾天的樅陽男子王某某主動到長江航運公安局安慶派出所投案自首, 交代自己於幾天前的一次非法捕撈行為。
4月9日晚, 長江航運公安局安慶派出所接群眾舉報, 在安慶港區石化碼頭附近水域有人電打魚。 接警後, 值班民警立即乘公安艇趕往附近水域。 茫茫夜色中遠遠看到一男子棄船上岸逃逸, 民警靠近看到一艘漁船停在江邊, 船上發動機還是熱的。 民警現場查獲電捕工具一套, 以及各類漁獲物,
民警隨即開展工作, 並在轄區渡口、漁民村、碼頭等重要部位張貼懸賞公告。 不久, 王某某在親友的陪同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據王某某交代, 自己當晚逃脫後, 一直躲在江邊草叢中不敢回家, 度日如年。 逃跑中也崴傷了腳, 醫院也不敢去, 偷偷回到自己的出租房拿了幾件衣服後, 每天晚上躲在橋洞中, 多日來已身心疲憊, 當看到民警四處張貼的懸賞公告後, 決定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 爭取寬大處理。
經審訊, 王某某對其使用電捕魚工具進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 該名男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