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肇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別約談了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的2家化妝品抽檢不合格的生產企業。 市局副局長賴世輝、肇慶高新區局主要負責同志、生產企業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品質負責人及市局化妝品監管科全體人員參加了約談。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中有關肇慶市化妝品企業生產抽檢不合格的產品的情況。
指出特殊用途化妝品檢出批准的配方以外的成分, 或者未檢出批准的配方成分的, 屬於化妝品生產企業擅自變更產品配方的行為, 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 應以“生產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行為予以查處。
對企業提出了要切實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積極配合監管部門核查工作、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涉事產品、立即開展全面自查自糾、評審和改進品質管制體系、保證不再發生類似違法行為及限期向監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等8項整治要求。
約談會上
市局賴世輝副局長進一步
強調要求被約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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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提高認識, 認識這次約談的目的和意義、認識問題的嚴重性;
★二要認清當前市場監管的大局形勢, 提高品質意識和管理水準;
★三要重視存在問題, 認真整改;
★四要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主體責任意識, 加強品質安全管理, 進行全面自查自糾;
★五要抓品質抓生產的同時也不要忘記抓環保、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肇慶食品藥品監管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