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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發佈兩個重磅通知!合肥家長們快看!事關孩子!

今天

安徽省教育廳等部門印發關於

《安徽省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方案顯示:

● 今年年底前集中整治不規範校外培訓機構;

● 對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的行為, 一經查實, 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整治重點

重點治理面向中小學生非學歷文化培訓機構所開展的以應試為目的違規培訓行為。

具體排查範圍:

1

面向中小學生開展非學歷文化培訓機構。

2

依法取得教育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

3

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

(1)未取得辦學許可證, 且未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機構。

(2)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但未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機構。

4

存在安全隱患的辦學機構。

5

培訓機構存在的違背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辦學行為。

6

中小學校和教師行為規範相關情況。

整治要求

一經查實, 重則取消教師資格

1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2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 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 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3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 具備條件的, 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 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 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4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物件、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5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 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6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 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畫、“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 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

7

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 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

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實施步驟

階段一

排查摸底

(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省教育廳要求, 各市、縣要成立在黨委、政府領導下, 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 民政、人社、工商(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共同負責的聯合整治領導小組, 制定專項治理工作計畫, 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和責任人, 完善相應的工作舉措。

為方便群眾舉報監督, 省教育廳設立

舉報電話:0551-62829059

舉報信箱:wanggs@ahedu.gov.cn

階段二

全面整改

(2018年7月至12月)

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礎上, 對違規問題台賬要分類建立台賬和整改方案, 實行銷帳制度, 督促逐一整改, 對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訓機構, 相關部門按照機構開展業務範圍,

依法依規處理。

並且, 建立公告制度。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牽頭建立《白名單》, 公佈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建立《黑名單》, 公佈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

階段三

督促檢查

(2019年1月至6月)

各縣(市、區)在2019年2月份前完成自查, 進行工作總結, 佈置下階段工作。

各市要在4月份前, 完成覆核檢查, 確保所屬縣區完成專項治理任務, 各市、省直管縣專項治理行動總結報告於4月底前報省教育廳。

省教育廳將在5月至6月, 適時開展專項督查。

除此之外,

還有另一個重磅消息

剛剛!

省教育廳宣佈2019年將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重 磅

《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今天出爐,方案傳出了一系列重要資訊:

● 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小學入學年齡;

●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將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

● 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 今年秋季招生在全省範圍內試運行網上招生工作;

● 2019年開始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義務教育階段

01

入學年齡

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當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

超大班額

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

隨遷子女

凡持有我省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材料由各地確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所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網上招生

自2018年秋季招生起在全省範圍內試運行通過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開展網上招生工作。

就近入學

省教育廳要求,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科學制定學校招生計畫和公辦學校學區劃分方案,原則上採取單校劃片的方式、且班額控制在小學45人以內、初中50人以內。

特長生招生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組織學生入學,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學生入學,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者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同時,進一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2018年經省教育廳批准招收特長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不得超過招生學校當年招生總數的5%,且不得超過縣(區)初中總招生人數的1%,自2019年始我省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高中階段

02

辦學規模

根據要求,符合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辦學規模和學校發展規劃,學校生均校舍建築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生(不含師生生活用房),在校學生與教職工比例不高於12.5:1,班額不超過56人。2018年秋季招生計畫按招生計畫班級與可供教室不低於1:1.5的比例確定。

指標分配

2018年仍按照不低於當地省示範高中招生計畫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跨地招生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各縣(市、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縣域內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准,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

加分政策

03

將進一步清理有違公平公正原則的高中階段招生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專案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複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員警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除此之外,

還有另一個重磅消息

剛剛!

省教育廳宣佈2019年將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重 磅

《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今天出爐,方案傳出了一系列重要資訊:

● 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小學入學年齡;

●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將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

● 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 今年秋季招生在全省範圍內試運行網上招生工作;

● 2019年開始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義務教育階段

01

入學年齡

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當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

超大班額

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

隨遷子女

凡持有我省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材料由各地確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所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網上招生

自2018年秋季招生起在全省範圍內試運行通過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開展網上招生工作。

就近入學

省教育廳要求,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科學制定學校招生計畫和公辦學校學區劃分方案,原則上採取單校劃片的方式、且班額控制在小學45人以內、初中50人以內。

特長生招生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組織學生入學,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學生入學,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者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同時,進一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2018年經省教育廳批准招收特長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不得超過招生學校當年招生總數的5%,且不得超過縣(區)初中總招生人數的1%,自2019年始我省全部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高中階段

02

辦學規模

根據要求,符合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辦學規模和學校發展規劃,學校生均校舍建築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生(不含師生生活用房),在校學生與教職工比例不高於12.5:1,班額不超過56人。2018年秋季招生計畫按招生計畫班級與可供教室不低於1:1.5的比例確定。

指標分配

2018年仍按照不低於當地省示範高中招生計畫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跨地招生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各縣(市、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縣域內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准,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

加分政策

03

將進一步清理有違公平公正原則的高中階段招生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專案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複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員警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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