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 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召開, 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因安衛副市長掛職期滿, 會議決定, 接受安衛辭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 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 會議決定任命常曉紅為市人大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免去其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職務。
根據市人民政府市長吳煒的提請, 會議決定任命李輝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任命朱富庭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文秋德的提請,
新任職人員獲頒發任命書, 並向憲法宣誓。
李輝作供職表態發言
朱富庭作供職表態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