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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15投訴 飛利浦半年未解決電鍋燃燒起火的問題

案例:飛利浦電飯煲燃燒起火

案情: 高女士于2014年初購買了飛利浦電飯煲HD3157一台, 2016年9月23日晚22:30左右, 如往常一樣, 使用電飯煲預約功能(5.5小時)煮第二天的早飯。

9月24日淩晨4點多, 在睡夢中突然被爆裂聲驚醒, 去廚房察看時, 電鍋正在燃燒, 火苗至半米多高, 並已經引燃櫃且火勢兇猛。 經過一家人努力自己救, 約04:30分滅火處理完畢。

廠家方面:飛利浦公司於9月25日10時上門拍照查看, 並要求將燒壞的電鍋帶回公司檢測,

被高女士拒絕。 9月26日下午4時左右, 飛利浦電話客服來電, 再次要求收回電鍋, 再次被高女士拒絕。 高女士提出雙方應將電鍋送檢至國家相關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飛利浦公司目前僅由電話客服回復我已經上報, 但至今仍未給予明確回復。

解決進度:2016年9月28日, 高女士向中國家電品質投訴網投訴, 正在協調解決, 但目前尚未得到對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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