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淩晨3時30分許, 南充順慶區公安分局華鳳派出所接到報警稱, 轄區學府花園學府時尚酒店抓到一個小偷, 辦案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調查情況。
經查, 嫌疑人蒲某趁酒店前臺守夜的工作人員休息之際, 潛入酒店收銀台準備實施盜竊, 當時收銀台並沒有放貴重物品, 蒲某只偷了1元錢。 隨後, 蒲某開始翻箱倒櫃時, 守夜的工作人員突然醒來, 發現蒲某的行為並將其制服。 民警隨後將蒲某帶回派出所審查。 經查, 蒲某2015年5月因盜竊電瓶車被判刑一年五個月, 2017年11月才刑滿釋放。 因為好逸惡勞, 沒有找工作,
25日, 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從警方獲悉, 雖然蒲某盜竊的金額不大, 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相關規定, 結合其有盜竊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