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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絕不讓“精日”分子等“民族敗類”逍遙法外

南京各界人士來到南京抗日航空烈士紀念館, 祭奠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中國戰場上壯烈犧牲的抗日航空烈士。 中新網 資料圖

新華社北京4月25日消息,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5日對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進行二審, 草案二審稿除了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外, 還對近年來社會上出現的個別人身著二戰時期日本軍服拍照並通過網路傳播, 宣揚、美化侵略戰爭的行為作出了規定——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直以來, 此類所謂“精日”分子備受公眾鄙夷與斥責, 如今立法對此類行為進行懲處, 大快人心!

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不缺乏英雄, 褻瀆英雄烈士、拿民族傷痕開玩笑的民族敗類十分鮮見。 然而, 近年來, 社會上出現的所謂“精日”分子, 卻屢屢挑戰民族尊嚴底線, 從目前仍在網上發酵的“潔潔良”事件, 到今年年初兩青年身著侵華日軍軍裝在南京紫金山抗戰遺址擺拍合影,

再到去年4名男子身著二戰日軍制服在上海四行倉庫門口拍照……這些無知又無恥的宣揚、美化侵略戰爭的行為, 褻瀆民族尊嚴、刺痛公眾感情, 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這樣的行徑雖都被相關部門及時懲處, 卻也暴露出個別人民族身份認知錯亂、價值觀顛倒扭曲, 忘乾淨了“我是誰”“我從哪裡來”等根本問題。 對於這樣的個體和行為, 除了嚴厲譴責和嚴肅教育外, 更應當從法治層面明確界線、形成規範、嚴加懲處。 對此, 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有針對性增加規定, 十分及時、必要, 既明確了法律紅線, 更彰顯了鮮明態度:對於褻瀆英雄烈士、挑戰民族底線、美化侵略戰爭的敗類言行,

絕不容許其逍遙法外。

人民有信仰, 民族有希望, 國家有力量。

我們相信, 通過立法懲治民族底線的挑釁者, 必定能嚴厲打擊那些傷害民族情感的醜陋表演、糾正那些拿民族傷痕當玩笑的歪風邪氣, 引導形成捍衛英烈榮光、維護民族尊嚴的良好風氣。 我們更堅信, 通過立法築牢保護英雄烈士、弘揚英烈精神的全方位體系, 也必定能弘揚愛國主義、堅守民族氣節, 把英烈精神注入國家血脈、鑄入民族靈魂, 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聚起全體人民的磅礴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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