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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農村土地流轉 小產權房轉為租賃房可否

放開農村土地流轉 小產權房轉為租賃房可否

三農問題始終是中國政府面臨最大的問題, 解決農民生活問題, 過去交縮小剪刀差,

現在是讓農民有更多財產權收入, 改革開放以來, 解決中國農民的生活問題, 走過了從承包責任制, 到30年承包權不變, 再到免征農業稅, 然後再到給與農業補貼, 中國農民的生活負擔是逐步減輕。 但是, 我們也不難發現, 真正讓農民富起來的, 不是圍繞農業生產打轉轉, 二是農民工進城務工。 農民進城遍地黃金, 在家鄉面朝黃土背朝天, 幹一年可能不如進城打工一個月的收入高。 農民進城務工也帶了不少社會問題, 農村空殼化了, 很多土地荒廢了, 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的問題嚴重了, 等等。 。 。

現在新農村建設, 特色小鎮建設正如火如荼地展開, 讓農民有更多財產性收入在此提到日程。 利用宅基地整合和放開集體建設用地經營,

既是解決土地市場放開難題, 也是為農民持有長久性財產收入的有效途徑。 目前, 北京已經批准了多塊農村建設用地建設定向租賃房, 解決附近企業職工住房問題。

這些年, 關於農村建設用地問題一直備受重視,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用地改革的一個大方向。 前幾年, 要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 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 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縮小征地範圍, 規範征地程式, 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 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 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在我國, 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 用土地流轉或更加市場化的方式説明農民財產增值, 不僅涉及到廣大農民福祉的保障, 實際上也涉及到潛在的龐大市場能否開發出來的問題。 因此, 必須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

為什麼一方面是要給農民更多的財產權, 改變農民住宅不能升值的問題, 把農民的住房也具有與城市房屋同樣的權利。 另一方面, 有強調原來關於農村土地的原則不能突破。 著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著名開發商代表,

任志強曾怒斥小產權房的違法性, 認為允許其入市就跟讓其他違法犯罪合法化一樣。 他直言不諱地警告說, “千萬別買, 讓小產權房轉正, 想都別想。 ”而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也曾解讀過, 是否能轉正, 關鍵在於是否為建設用地, 是否符合規劃, 如果用農地建的宅基地和小產權房肯定不可能轉正。 同時, 需要對這些小產權房進行處置, 比如補交地價, 否則不公平。 顧雲昌的觀點顯然與國家有關部門的精神相悖。 國家要求小產權房一律都是違法工程, 不予追認, 也不准銷售。

著名財經評論人馬光遠卻認為, 小產權房對穩定中國房地產市場、增加供應、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功不可沒, 小產權房轉正是必然的趨勢。

顧雲昌也認為, 從中央提出建設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來看, 小產權房變大產權是必然趨勢。 但是, 中央層面對于小產權房問題從未鬆口, 國土資源部曾多次強調, “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築,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 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 違反相關政策, 各地要嚴格依法查處大量存在的“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違法建築行為。 現實問題是, 小產權房的量太大了, 屢禁不止, 有些地方小產權房占到市場的百分之四十左右。 北京最大的小產權項目都上百萬平米。 現在, 要拆除, 也確實很難, 現在看, 轉為租賃住房, 與現在的開放農村建設用地高租賃住房建設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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