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農村土地流轉 小產權房轉為租賃房可否
三農問題始終是中國政府面臨最大的問題,
解決農民生活問題,
過去交縮小剪刀差,
現在是讓農民有更多財產權收入,
改革開放以來,
解決中國農民的生活問題,
走過了從承包責任制,
到30年承包權不變,
再到免征農業稅,
然後再到給與農業補貼,
中國農民的生活負擔是逐步減輕。
但是,
我們也不難發現,
真正讓農民富起來的,
不是圍繞農業生產打轉轉,
二是農民工進城務工。
農民進城遍地黃金,
在家鄉面朝黃土背朝天,
幹一年可能不如進城打工一個月的收入高。
農民進城務工也帶了不少社會問題,
農村空殼化了,
很多土地荒廢了,
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的問題嚴重了,
等等。
。
。
現在新農村建設,
特色小鎮建設正如火如荼地展開,
讓農民有更多財產性收入在此提到日程。
利用宅基地整合和放開集體建設用地經營,
既是解決土地市場放開難題,
也是為農民持有長久性財產收入的有效途徑。
目前,
北京已經批准了多塊農村建設用地建設定向租賃房,
解決附近企業職工住房問題。
這些年,
關於農村建設用地問題一直備受重視,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用地改革的一個大方向。
前幾年,
要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
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
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縮小征地範圍,
規範征地程式,
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
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
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在我國,
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
用土地流轉或更加市場化的方式説明農民財產增值,
不僅涉及到廣大農民福祉的保障,
實際上也涉及到潛在的龐大市場能否開發出來的問題。
因此,
必須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
為什麼一方面是要給農民更多的財產權,
改變農民住宅不能升值的問題,
把農民的住房也具有與城市房屋同樣的權利。
另一方面,
有強調原來關於農村土地的原則不能突破。
著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著名開發商代表,
任志強曾怒斥小產權房的違法性,
認為允許其入市就跟讓其他違法犯罪合法化一樣。
他直言不諱地警告說,
“千萬別買,
讓小產權房轉正,
想都別想。
”而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也曾解讀過,
是否能轉正,
關鍵在於是否為建設用地,
是否符合規劃,
如果用農地建的宅基地和小產權房肯定不可能轉正。
同時,
需要對這些小產權房進行處置,
比如補交地價,
否則不公平。
顧雲昌的觀點顯然與國家有關部門的精神相悖。
國家要求小產權房一律都是違法工程,
不予追認,
也不准銷售。
著名財經評論人馬光遠卻認為,
小產權房對穩定中國房地產市場、增加供應、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功不可沒,
小產權房轉正是必然的趨勢。
顧雲昌也認為,
從中央提出建設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來看,
小產權房變大產權是必然趨勢。
但是,
中央層面對于小產權房問題從未鬆口,
國土資源部曾多次強調,
“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築,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
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
違反相關政策,
各地要嚴格依法查處大量存在的“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違法建築行為。
現實問題是,
小產權房的量太大了,
屢禁不止,
有些地方小產權房占到市場的百分之四十左右。
北京最大的小產權項目都上百萬平米。
現在,
要拆除,
也確實很難,
現在看,
轉為租賃住房,
與現在的開放農村建設用地高租賃住房建設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