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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義市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興義市教育局關於印發《興義市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 興市教育〔2018〕23號

各教育集團、鄉鎮(街道)中心校, 思源實驗學校、八中附小、特殊教育學校:

現將《興義市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貫徹落實。

興義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4日

興義市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省教育廳關於2018年全省初中學校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和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黔教基發[2018]48號)、《興義市教育局關於嚴肅招生紀律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行為的通知》(興市教育〔2018〕7號)和《興義市教育局關於嚴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興市教育〔2018〕15號)等檔精神,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秩序, 加強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 規範學校辦學行為, 結合我市實際, 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按照依法治教、鞏固成果、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 不斷深化普通中小學招生制度改革,

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 大力促進教育公平, 進一步探索招生入學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機會, 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序推進, 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市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領導, 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開展, 特成立興義市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吳方文 市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周光臨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王志願 市委教育工委紀委書記

趙克俊 市人民政府正科長級督學

馮德和 市人民政府正科長級督學

錢 舒 市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

葉正操 市教育局副局長

杜 麗 市教育局副局長

王清楠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王西剛 市教育局監察室主任

成 員:陳才友 市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長

楊洪凱 市教育局秘書股副主任

姚 娟 市教育局政工股股長

林 茂 市教育局項目建設管理股股長

韋 峰 市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主任

楊賢貴 市教育局扶貧辦負責人

馮 林 市教育局秘書股群眾工作站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教育局教育股, 杜麗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陳才友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張虎、張浩、周興偉、吳祥、劉安興、段志喜六位同志為辦公室成員, 負責日常工作事務。

諮詢電話:0859-3222480, 0859-3223472。

三、總體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劃片、派位”入學的原則。

按照“戶籍為主、居住證為輔”的入學方式, 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先登記後註冊原則。 結合興義市各區域生源結構和招生壓力, 採取先對各校服務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資訊登記和材料審核, 再安排時間對其入學資格進行認定。

(四)堅持“三統一”原則。 即“統一時間段到擬升入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統一以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提供的資訊為依據”、“統一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或學校發佈招生相關資訊”。

(五)堅持標本兼治原則。 統籌做好教育資源配置, 積極適應新型城鎮化、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和實現教育基本現代化等戰略發展需要, 努力從根本上解決“擇校熱”問題。

四、招生範圍

(一)具有興義市正式常駐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屬於我市人才引進計畫的海外歸國人員子女、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入學, 由市教育局根據實際居住地按照屬地管理、“相對就近”的原則協調解決。

(四)持有台籍證明子女、華僑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或傷殘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或傷殘員警子女、獲“見義勇為”稱號人員子女, 全國勞動模範子女及其他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在同等條件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安排。

(五)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由市教育局按照《興義市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工作方案》統籌安排。

五、小學一年級招生

(一)入學年齡

根據我市推進市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和市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需要,結合當前義務教育學校學位現狀和消除大班額的實際,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為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滿六周歲;條件不具備的學校,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各鄉鎮(街道)結合學校學位在規定年限內確定入學年齡後報市教育局審定備案後向社會公示。

(二)招生原則

一年級招生堅持免試就近、相對就近、調劑分配入學的原則,實行劃片招生,完成招生任務後,仍有空餘學位,可由鄉鎮(街道)中心校統一調劑,安排非片區的學生入學。

(三)登記時間及辦法

1.登記時間

(1)興義市戶籍就讀公辦小學登記時間

2018年5月18日至20日。

(2)民辦小學登記時間

2018年5月18日至20日。

(3)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公辦小學登記時間

2018年5月25日至26日。

2.登記辦法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在招生入學方案中體現並向社會公示

(四)入學資格認定(入學通知書發放)時間

1.公辦小學:2018年5月22日。

2.民辦小學:2018年5月22日。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入學資格認定時間:

2018年5月27日

(五)報名註冊時間

2018年7月6日至7日

六、初中七年級招生

(一)登記時間及辦法

1.登記時間

(1)興義市戶籍就讀公辦初中登記時間

2018年6月25日至29日

(2)民辦初中登記時間

2018年6月25日至29日

(3)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公辦初中登記時間

2018年7月6日至7日

(4)特長生登記時間

2018年5月14日至16日

2.登記辦法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在招生入學方案中體現並向社會公示。

(二)入學資格認定(入學通知書發放)時間

1.公辦初中:2018年6月30日

2.民辦初中:2018年6月30日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初中入學資格認定時間

2018年7月2日

4.特長生:2018年5月17日

(三)報名註冊時間:2018年7月23日至24日

(四)七年級錄取名單上交時間:2018年7月25日

(五)學籍錄入時間:2018年7月25日至30日

(六)招生入學辦法

1.除黃草、興泰兩辦外,其餘鄉鎮(街道)初中學校,按照服務範圍,執行整班移交和落實“控輟保學”三項制度。

2.黃草、興泰兩辦教育資源由於受區域所限,為解決黃草、興泰兩辦“小升初”問題,兩辦轄區內小學執行“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由以下5所公辦初中和7所年檢成績較高的優質民辦初中學校面向黃草、興泰兩辦招生。

(1)面向黃草、興泰兩辦招生的初中學校及招生計畫

序號

學 校

辦學地址

招生計畫

辦學性質

1

興義市第四中學

黃草辦崇文路

500

公辦

2

興義師院附屬中學

黃草辦湖南路

260

公辦

3

興義市第九中學

下五屯辦公園北路2號

60

公辦

4

興義思源實驗學校

豐都辦江岸村

260

公辦

5

州民族寄宿制學校

黃草辦延安路56號

600

公辦

6

興義市昌文學校

坪東辦壩美村

200

民辦

7

興義市陽光書院

坪東辦壩美村

300

民辦

8

興義市賽文學校

坪東辦壩美村

300

民辦

9

興義市興銘學校

馬嶺鎮龍井村

200

民辦

10

興義市勤智中學

坪東辦灑金教育城

200

民辦

11

興義市黔興中學

豐都辦新建村

50

民辦

12

黔西南州智達實驗學校

馬嶺鎮平寨村

100

民辦

合計

3030

(2)納入“多校劃片”的初中學校,要加強學校管理,努力提高辦學品質和辦學水準,主動承擔招生任務,對不能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在年終目標績效和年檢考核中給予扣分;對超額完成指標計畫的學校,在年終目標績效和年檢考核中給予加分。

(3)納入“多校劃片”的12所初中學校,須於5月11日前將2018年“小升初”招生入學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作為“小升初”學生錄取情況考核和錄取學生學籍審核的主要依據,方案中必須體現招生計畫、錄取方式、收費標準,錄取人數不得突破招生計畫數。

3.黃草、興泰兩辦“小升初”招生

(1)第一批次為自主招生批次。由“兩辦”六年級學生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在6月25日至29日期間自主選擇就讀學校。7月4日,各公、民辦初中學校將第一批次接收黃草、興泰兩辦六年級學生花名冊和統計表分別報學生原就讀學校所屬中心校,由黃草中心校匯總後於7月6日前報市“小升初”辦公室。

(2)第二批次為派位批次。派位元物件為第一批次未被接收的學生,根據接收學校的學位情況,由市“小升初”辦公室分配到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就讀。為避免“一生多報”、“多校錄取”擠佔名額的現象,第一批次招生學校確定接收後,黃草、興泰各小學必須讓學生家長簽字認可,以便準確有效地進行第二次統一派位。

(3)在“小升初”工作中,不服從分配或自願回原籍就讀的學生,由原就讀小學統計造冊報中心校匯總後,報市“小升初”辦公室備案。

(七)錄取方式

實行“單校劃片”的小學,初中學校採取登記或對口直升的方式進行錄取;實行“多校劃片”的小學,初中學校採取登記制或隨機派位制進行錄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教育集團,鄉鎮(街道)中心校要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與指導,並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科學合理地制訂招生入學工作方案。要加強風險評估,切實做好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節點,就相關政策和群眾關心的疑難問題做好宣傳釋疑工作。要加大義務教育“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宣傳力度,引導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或監護人依法送子女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二)加強招生管理

1.為維護正常的招生和教學秩序,所有公、民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必須按照全市統一的招生時令開展工作,不得到校進行招生宣傳。

2.義務教育起始年級班額必須控制在56人以內,力爭一年級不超過45人,七年級不超過50人。對於入學適齡人口較多、學位供給不足的學校,鄉鎮(街道)要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要求,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的原則,為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範圍,學校服務範圍劃定後應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原則上不在招生入學當年進行調整。

3.城區八辦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含學校服務範圍)於5月20日前上交市教育局教育股。

(三)加強學籍管理

嚴格落實學籍“一人一號,籍隨人走,終身不變”的原則,凡違反招生政策招錄的學生一律無效,市教育局不予辦理學籍。

(四)加強專項督查

市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將聯合相關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全程參與、全程調控、全程監督,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人,促進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範、高效、有序開展。招生期間,各鄉鎮(街道)兼職督學、責任督學要認真履行督學工作職責,對轄區學校的招生入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八、工作要求

(一)全市公、民辦中小學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嚴格落實 “十項嚴禁”紀律。一是嚴禁無計畫、超計畫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二是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三是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四是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五是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六是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七是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八是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九是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成績進行排名,利用中考狀元和升學率進行招生宣傳;十是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不能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考試,不能巧立名目收取報名費、非法測試等費用。

(三)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由市教育局參照《興義市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工作方案》統籌安排,有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任務的學校,要有計劃地預留學位用於接收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無條件完成安置任務。對納入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安置的學校,年終考核按照比例給予加分;對未完成安置任務或採取考試、考核、測試等設置選擇性條件安置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的,一經查實,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未納入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範圍的學校,按照相關惠民政策,主動承擔接收就學任務的學校,按照接收比例給予加分。

(四)初中學校不得到小學以推優或其他類似方式變相挑選學生,小學也不得為初中學校開展以擇校為目的的推優、講座等提供場所,小學班主任或學校校長均不得為初中學校推薦生源。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要按照隨機派位元方式均衡編班,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

(五)各初中學校要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從2019年起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2018年秋季學期有特長生招生需求的學校,必須在4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同意後方可招生。未取得省教育廳批准招收特長生的,一律視為違規招生。

(六)全市各小學嚴禁提前結束六年級課程和提前放假,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2017-2018學年度全省中小學開學及放假時間的通知》(黔教辦基〔2017〕84號)檔執行。

(七)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和收費公示制度。公辦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民辦學校收費不得突破備案科目進行收費,備案科目中已要求停止收費的科目不得再進行收取,如國家已納入免費的教科書費等;學校收費實行學期收費制,嚴禁任何形式的跨學期收費行為。

(八)全市招生入學工作以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中心校為單位統一登記、統籌安排,確因學位緊缺需鄉鎮(街道)之間交叉解決的,由中心校報請市教育局統籌協調。

(九)鄉鎮(街道)中心校要按照職責管理許可權處理信訪問題,如造成越級上訪,將按照管理許可權啟動問責並計入年終考核;學生或學生家長因入學問題到市級部門上訪,必須持有鄉鎮(街道)中心校處理意見方可受理。

九、責任追究

學校招生工作,關係全市民生和社會穩定,各教育集團、鄉鎮(街道)中心校要將檔傳達到位、領會到位、履職到位、落實到位。切實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指導學校結合實際制定招生入學方案,嚴格執行 “十項嚴禁”紀律,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開展。

凡在招生工作中,不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的時間進行招生,違反招生政策,擾亂招生秩序,出現違紀、違規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啟動問責程式。對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將納入2018年年檢考核,並在全市和官方媒體上進行通報。

五、小學一年級招生

(一)入學年齡

根據我市推進市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和市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需要,結合當前義務教育學校學位現狀和消除大班額的實際,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為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滿六周歲;條件不具備的學校,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各鄉鎮(街道)結合學校學位在規定年限內確定入學年齡後報市教育局審定備案後向社會公示。

(二)招生原則

一年級招生堅持免試就近、相對就近、調劑分配入學的原則,實行劃片招生,完成招生任務後,仍有空餘學位,可由鄉鎮(街道)中心校統一調劑,安排非片區的學生入學。

(三)登記時間及辦法

1.登記時間

(1)興義市戶籍就讀公辦小學登記時間

2018年5月18日至20日。

(2)民辦小學登記時間

2018年5月18日至20日。

(3)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公辦小學登記時間

2018年5月25日至26日。

2.登記辦法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在招生入學方案中體現並向社會公示

(四)入學資格認定(入學通知書發放)時間

1.公辦小學:2018年5月22日。

2.民辦小學:2018年5月22日。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入學資格認定時間:

2018年5月27日

(五)報名註冊時間

2018年7月6日至7日

六、初中七年級招生

(一)登記時間及辦法

1.登記時間

(1)興義市戶籍就讀公辦初中登記時間

2018年6月25日至29日

(2)民辦初中登記時間

2018年6月25日至29日

(3)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公辦初中登記時間

2018年7月6日至7日

(4)特長生登記時間

2018年5月14日至16日

2.登記辦法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在招生入學方案中體現並向社會公示。

(二)入學資格認定(入學通知書發放)時間

1.公辦初中:2018年6月30日

2.民辦初中:2018年6月30日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初中入學資格認定時間

2018年7月2日

4.特長生:2018年5月17日

(三)報名註冊時間:2018年7月23日至24日

(四)七年級錄取名單上交時間:2018年7月25日

(五)學籍錄入時間:2018年7月25日至30日

(六)招生入學辦法

1.除黃草、興泰兩辦外,其餘鄉鎮(街道)初中學校,按照服務範圍,執行整班移交和落實“控輟保學”三項制度。

2.黃草、興泰兩辦教育資源由於受區域所限,為解決黃草、興泰兩辦“小升初”問題,兩辦轄區內小學執行“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由以下5所公辦初中和7所年檢成績較高的優質民辦初中學校面向黃草、興泰兩辦招生。

(1)面向黃草、興泰兩辦招生的初中學校及招生計畫

序號

學 校

辦學地址

招生計畫

辦學性質

1

興義市第四中學

黃草辦崇文路

500

公辦

2

興義師院附屬中學

黃草辦湖南路

260

公辦

3

興義市第九中學

下五屯辦公園北路2號

60

公辦

4

興義思源實驗學校

豐都辦江岸村

260

公辦

5

州民族寄宿制學校

黃草辦延安路56號

600

公辦

6

興義市昌文學校

坪東辦壩美村

200

民辦

7

興義市陽光書院

坪東辦壩美村

300

民辦

8

興義市賽文學校

坪東辦壩美村

300

民辦

9

興義市興銘學校

馬嶺鎮龍井村

200

民辦

10

興義市勤智中學

坪東辦灑金教育城

200

民辦

11

興義市黔興中學

豐都辦新建村

50

民辦

12

黔西南州智達實驗學校

馬嶺鎮平寨村

100

民辦

合計

3030

(2)納入“多校劃片”的初中學校,要加強學校管理,努力提高辦學品質和辦學水準,主動承擔招生任務,對不能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在年終目標績效和年檢考核中給予扣分;對超額完成指標計畫的學校,在年終目標績效和年檢考核中給予加分。

(3)納入“多校劃片”的12所初中學校,須於5月11日前將2018年“小升初”招生入學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作為“小升初”學生錄取情況考核和錄取學生學籍審核的主要依據,方案中必須體現招生計畫、錄取方式、收費標準,錄取人數不得突破招生計畫數。

3.黃草、興泰兩辦“小升初”招生

(1)第一批次為自主招生批次。由“兩辦”六年級學生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在6月25日至29日期間自主選擇就讀學校。7月4日,各公、民辦初中學校將第一批次接收黃草、興泰兩辦六年級學生花名冊和統計表分別報學生原就讀學校所屬中心校,由黃草中心校匯總後於7月6日前報市“小升初”辦公室。

(2)第二批次為派位批次。派位元物件為第一批次未被接收的學生,根據接收學校的學位情況,由市“小升初”辦公室分配到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就讀。為避免“一生多報”、“多校錄取”擠佔名額的現象,第一批次招生學校確定接收後,黃草、興泰各小學必須讓學生家長簽字認可,以便準確有效地進行第二次統一派位。

(3)在“小升初”工作中,不服從分配或自願回原籍就讀的學生,由原就讀小學統計造冊報中心校匯總後,報市“小升初”辦公室備案。

(七)錄取方式

實行“單校劃片”的小學,初中學校採取登記或對口直升的方式進行錄取;實行“多校劃片”的小學,初中學校採取登記制或隨機派位制進行錄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教育集團,鄉鎮(街道)中心校要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與指導,並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科學合理地制訂招生入學工作方案。要加強風險評估,切實做好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節點,就相關政策和群眾關心的疑難問題做好宣傳釋疑工作。要加大義務教育“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宣傳力度,引導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或監護人依法送子女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二)加強招生管理

1.為維護正常的招生和教學秩序,所有公、民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必須按照全市統一的招生時令開展工作,不得到校進行招生宣傳。

2.義務教育起始年級班額必須控制在56人以內,力爭一年級不超過45人,七年級不超過50人。對於入學適齡人口較多、學位供給不足的學校,鄉鎮(街道)要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要求,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的原則,為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範圍,學校服務範圍劃定後應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原則上不在招生入學當年進行調整。

3.城區八辦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含學校服務範圍)於5月20日前上交市教育局教育股。

(三)加強學籍管理

嚴格落實學籍“一人一號,籍隨人走,終身不變”的原則,凡違反招生政策招錄的學生一律無效,市教育局不予辦理學籍。

(四)加強專項督查

市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將聯合相關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全程參與、全程調控、全程監督,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人,促進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範、高效、有序開展。招生期間,各鄉鎮(街道)兼職督學、責任督學要認真履行督學工作職責,對轄區學校的招生入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八、工作要求

(一)全市公、民辦中小學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嚴格落實 “十項嚴禁”紀律。一是嚴禁無計畫、超計畫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二是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三是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四是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五是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六是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七是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八是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九是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成績進行排名,利用中考狀元和升學率進行招生宣傳;十是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不能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考試,不能巧立名目收取報名費、非法測試等費用。

(三)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由市教育局參照《興義市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工作方案》統籌安排,有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任務的學校,要有計劃地預留學位用於接收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無條件完成安置任務。對納入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安置的學校,年終考核按照比例給予加分;對未完成安置任務或採取考試、考核、測試等設置選擇性條件安置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的,一經查實,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未納入易地扶貧搬遷子女入學範圍的學校,按照相關惠民政策,主動承擔接收就學任務的學校,按照接收比例給予加分。

(四)初中學校不得到小學以推優或其他類似方式變相挑選學生,小學也不得為初中學校開展以擇校為目的的推優、講座等提供場所,小學班主任或學校校長均不得為初中學校推薦生源。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要按照隨機派位元方式均衡編班,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

(五)各初中學校要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從2019年起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2018年秋季學期有特長生招生需求的學校,必須在4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同意後方可招生。未取得省教育廳批准招收特長生的,一律視為違規招生。

(六)全市各小學嚴禁提前結束六年級課程和提前放假,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2017-2018學年度全省中小學開學及放假時間的通知》(黔教辦基〔2017〕84號)檔執行。

(七)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和收費公示制度。公辦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民辦學校收費不得突破備案科目進行收費,備案科目中已要求停止收費的科目不得再進行收取,如國家已納入免費的教科書費等;學校收費實行學期收費制,嚴禁任何形式的跨學期收費行為。

(八)全市招生入學工作以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中心校為單位統一登記、統籌安排,確因學位緊缺需鄉鎮(街道)之間交叉解決的,由中心校報請市教育局統籌協調。

(九)鄉鎮(街道)中心校要按照職責管理許可權處理信訪問題,如造成越級上訪,將按照管理許可權啟動問責並計入年終考核;學生或學生家長因入學問題到市級部門上訪,必須持有鄉鎮(街道)中心校處理意見方可受理。

九、責任追究

學校招生工作,關係全市民生和社會穩定,各教育集團、鄉鎮(街道)中心校要將檔傳達到位、領會到位、履職到位、落實到位。切實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指導學校結合實際制定招生入學方案,嚴格執行 “十項嚴禁”紀律,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開展。

凡在招生工作中,不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的時間進行招生,違反招生政策,擾亂招生秩序,出現違紀、違規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啟動問責程式。對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將納入2018年年檢考核,並在全市和官方媒體上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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