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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網路這頭訂外賣 你的隱私早已經被盯上了

近日, 有媒體報導, 一些賣家在所謂“電話銷售群”中專門出售外賣訂餐客戶的資訊。 還有網路運營公司借助軟體搜集使用者的訂餐資訊,

打包後倒賣給電話銷售公司, 甚至一些外賣騎手也做起了客戶資訊倒賣的“生意”。

互聯網在帶給人們生活便利的同時, 也暴露了隱私風險, 這是一個“老大難”問題。

平臺收集使用者的個人資訊, 本來無可厚非。 但是, 平臺使用這些資訊的過程, 必須受到嚴格的限制和監督。 若沒有征得使用者授權, 一些敏感資訊, 比如密碼、指紋、簽名字跡、人臉特徵等, 不該被資訊採集方違規使用。 同時, 平臺也必須負起保障資料安全的責任。 外賣平臺首先應該積極展開自查, 及時堵上管理環節的漏洞。

如今, 互聯網環境日益複雜, 僅靠單方面的力量, 必然不足以建構起保護個人資訊的堅固防線。 作為監管層的政府部門, 可以通過建立監測、研判、預警、處置和追蹤的聯合處理網路安全問題的機制,

加強監管。

在本案中, 外賣騎手也做起了倒賣使用者資訊的“生意”, 涉嫌違法, 甚至可能觸犯了刑律。 法律擺在那, 他們選擇屈從於利益誘惑, 這一方面反映了當下違法成本過低;另一方面也與相關法律知識、意識的匱乏不無關係。 這也從側面反映出, 向公眾普及保護隱私的法治觀念仍然任重而道遠。

當下, 網路安全法雖然已經正式實施, 但相應的具體技術安全規範仍未出臺, 尤其是對商業公司的資訊監管沒有很具體的要求。 因此, 公民的個人資訊仍處於“危險期”。 如果讓使用者個人隱私資訊收集工作長期處於“無人駕駛”狀態, 各種亂象自然無法避免。

互聯網的發展非常快, 隨之而生的法律問題也會增多, 因此相關立法工作必須加快腳步、與時俱進, 讓問題在暴露之初就能在法律層面用具體法條加以解決。

總而言之, 保護個人資訊和隱私的安全防線中的任何一環缺位, 都可能功虧一簣。 只有社會各方力量都各司其職, 且相互配合, 才能把漏洞降到最低, 消除使用者交出個人資訊時的焦慮感。

(李勤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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