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濱州共用單車5個月損毀200餘輛 損壞者將被處罰

有些共用單車被丟到水溝中

被損壞的共用單車

有些共用單車被私人鎖住

有的共用單車都被丟到垃圾堆裡

大眾網濱州4月25日訊近日, 濱州城區內的哈羅共用單車被扔進水溝一事引起網友廣泛關注, 大眾網記者通過採訪哈羅單車濱州負責人瞭解到,

目前濱州市區有7000余輛哈羅共用單車, 已有部分遭到破壞, 其中短期內無法使用的30餘輛, 遭到損壞的達200餘輛。

據網友反映, 24日在濱州市濱城區渤海十一路黃河二路與三路之間有3輛哈羅單車被扔進水溝, 打撈後發現其中一輛已經無法使用, 目前哈羅單車濱州工作人員已經報警, 警方已調取相關監控, 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25日上午, 大眾網記者聯繫到了哈羅單車濱州城市經理高小強, 他告訴記者, 自2017年12月哈羅單車登錄濱州以來, 已經先後投放單車7000餘輛, 經常會遇到共用單車被損壞的情況。 “在春節期間有兩輛單車的輪胎被燒毀, 也有被丟到河裡的, 還有的車身被噴漆, 這些情況屬於損壞比較嚴重的。 ”高小強說,

共用單車車座、車鎖、二維碼的損壞是最常見的問題。 截至目前, 已有200多輛共用單車遭到破壞, 短期內無法使用的約30餘輛。

高小強還告訴記者, 哈羅單車投放濱州不久後, 還存在私人佔有車輛的現象。 但隨著投放量的不斷增加, 這種現象已經很少。 “如果發現有私人佔有共用單車的行為, 一般通過溝通還是能夠解決的, 實在不能溝通的我們就強制將車輛收回。 ”高小強說。

高小強說, 針對共用單車遭到損壞等不文明現象, 他們現在還沒有主動地應對措施, 只能是通過巡查員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發現處理, 如果情節嚴重的會通過警方處理。 他表示, 共用單車能夠方便市民的出行, 想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共用”還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共用單車為大家帶來了方便, 我們也呼籲群眾在使用過程中愛護車輛, 做到文明騎行、文明使用。 ”高小強說。

大眾網記者從濱城區警方獲悉,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 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