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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通報1起公車私用、2起扶貧領域腐敗及作風問題案例

株洲新聞網4月25日訊日前, 醴陵市紀委分別通報1起公車私用和2起扶貧領域腐敗及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案情如下:

【案例1】醴陵市官莊鎮原大陽坑村支部書記詹來生、村主任宋和平、村會計譚許先3人套取扶貧專項資金案。

2016年, 詹來生、宋和平、譚許先3人先後兩次通過虛增墾複油茶專案補貼支出的方式, 套取扶貧專項資金共計36030元, 其中挪用23170元用於村級開支, 三人利用職務便利, 以發放補助的方式私分12860元, 詹來生分得4287元、宋和平分得4287元、譚許先分得4286元。

2017年11月, 詹來生、宋和平、譚許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官莊鎮黨委委員付偉文因項目資金報銷審核把關不嚴、履職不到位, 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官莊鎮財政所在進行村級財務清查審計過程中, 工作流於形式, 未能及時發現大陽坑村扶貧專項資金被套取的問題, 謝剛作為財政所所長, 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2】醴陵市官莊鎮原大橫江村婦女主任、出納李南豔,村會計黃海交, 村支部書記付志仁3人套取扶貧資金案。

2016年3月, 官莊鎮原大橫江村採取虛列開支的方式套取扶貧資金38500元, 用於村級開支及填補村級招待費用。 李南豔、黃海交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付志仁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李南豔、黃海交、付志仁主動將38500元退繳至官莊鎮橫江村村民委員會資金帳戶。

2017年11月, 李南豔、黃海交、付志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3】醴陵市白兔潭國土資源中心所司機張才武未經請示動用公車, 並辦私事案。

2018年4月5日, 醴陵市白兔潭國土資源中心所司機張才武駕駛公車湘B601A7赴其叔父及岳母家辦私事, 事後將該車停于其岳母家中。

張才武作為公車駕駛員, 假日期間未經請示動用公車, 並辦私事, 違反了公車使用管理規定。

經市紀委研究決定, 責令醴陵市國土資源局辭退張才武並上交假期使用公車費用;責令醴陵市國土資源局對醴陵市白兔潭國土資源中心所副所長劉三忠(主持工作)公車管理不善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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