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達州市紀委監委
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相關人員受到了處理。
1
渠縣和樂鄉黨委副書記、
鄉長李曉東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5年11月, 李曉東喬遷嘉隆國際新居, 在渠縣新古今香酒樓舉辦宴席招待和樂鄉15名機關幹部和12名村幹部, 違規收受禮金9700元。
李曉東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萬源市龍源電力公司生技站副部長
楊仁斌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17年10月, 楊仁斌在向城東變電站運送本部門所購試驗設備卸完貨後, 向辦公室申請派車巡視青花、東風壩變電站和鐵礦變電站檢查備用變壓器, 經辦公室車輛管理員同意, 繼續派駕駛員楊仁宣執行此次行車任務。
當車輛通過萬源收費站上高速後, 楊仁斌提出將車直接開到白羊泉雞壩河邊, 兩人隨即前往河邊釣魚。
楊仁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宣漢縣隘口鄉中心校校長
祝學鋒違規操辦宴席問題。
2017年11月, 祝學鋒為其子祝某在宣漢縣九龍飯店舉辦婚宴, 共辦宴席108桌, 大幅超出申報規模, 婚禮當天祝學鋒收取禮金19.42萬元, 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祝學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
大竹縣童家鎮敬老院
違規發放錢物問題。
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 大竹縣童家鎮敬老院以通訊費、工齡工資等名義向該院7名工作人員超標準、超範圍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22100元。
該敬老院常務副院長趙楚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